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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花城听证会举行 花商表示起诉规划部门
来源:海南经济报 作者:王辉 日期:2006-8-16
昨天,海口市规划局秀英分局举行一场听证会,就凤凰花城的遮阳棚建筑是否违规问题进行听证,同时也引出凤凰花城是否存在“一女二嫁”的行为。
聚焦一:花城遮阳棚是违规建筑? 在听证会上,海口市规划局秀英分局的调查员首先公布凤凰花城14户花商违法建筑调查情况——这14家单位未经报建许可擅自在丘海大道西侧凤凰花城里兴建砖混房和遮阳棚属违法行为,目前规划部门已经立案,并将对这14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拆除处理。 听证会上,14户花商认为他们建筑的砖混房和遮阳棚是合理合法的,没有违法。据他们称,海口市规划局早在2000年8月和2003年3月对凤凰花城作出详细的规划,该地是要建设一个集花卉生产、销售、科技交流、旅游观光为一体的花卉产业基地,同时建设与之规划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公用设施,所以他们的遮荫棚和砖混房是合法建筑。 聚焦二:凤凰花城“一女嫁二夫”? 在昨天的听证会,14家单位反映今年6月2日海南凤凰花城公司下发一份“通知”要求他们三个月内搬迁,其依据条件是海口市规划局2006年的038号文件精神,他们所租的地是由海南某公司接手该地上的原停缓建项目“汇宇花园”,如今该停缓建工程用地性质并没有发生改变,是建筑用地。但是按照海口市政府16号文件精神和2003年海口市规划局《关于海南凤凰花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127号批复,同意将“凤凰花城”作为永久性建设项目,他们不应搬迁。由此可以看出海口市规划局(2003)127号批复与(2006)038号文件精神是自相矛盾的,这完全是“一女嫁二夫”行为。 就此,海口市规划局秀英分局的首席听证员解释称,凤凰花城使用的土地是海口市秀英土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1999年该公司在市政府的批准下把这片闲置土地建成临时性质的花城示范基地。2003年市政府批准《海南凤凰花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意将项目调整为永久性建设项目,功能定位为集热带园林、花卉展销、旅游观光、生态社区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项目。规划分为四个区:东北区滨涯湖公园、西北区为盆景文化村、东南区为百花都会和花卉展销中心为标志的珍奇花卉植物园、西南片区为花园社区,主要以小高层及多层住宅为主。原凤凰花城利用闲置土地建成临时性质的花城示范基地,其设施多为自发建设的临时建筑,并没有依法办理报建手续。如今这14户花商的临时建筑就在新规划的生态社区范围,违法建筑拆除后,用地业主将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不存在改变规划的问题。 聚焦三:迟到5年行政处罚 听了调查员的调查情况后,14家单位的代表提出质疑——海口市规划局秀英分局为什么在他们经营了5年之后才对他们发出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而这份迟到了5年的行政处罚还能生效吗? 就此问题,听证会的调查员解释,他们之所发出“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是没有报建许可证,虽然拖了5年之久,但是他们的违法行为还在继续,所以规划部依法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 听证会结束后,海口市规划局秀英分局表示将把听证会内容上报给市规划局,最终确定花城遮阳棚是否是违规建筑。同时,14家单位花商也表示如果秀英规划分局不撤回“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他们将把秀英规划分局和海口市规划局告上法庭。 编辑:木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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