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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马河:林改让农民走上致富路

来源:伊春日报  作者:郭盛起 吕谡 孟大春  2010/11/9 13:55:58


    林权改革,把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交给职工,一定50年不变,使职工成为了真正意义上森林的主人。林权制度改革明确了林业产权,明确了承包经营者的责任、权利和利益,这与传统意义上的承包经营不一样,林地承包后,职工从原来为企业“打工”变成为自己干活,都把林子视为命根子,都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林子,都像照顾孩子一样照顾林子,“看好自家的山,管好自家的林”成为职工的自觉行动,那种酷爱大山的情结被演绎得更加生动。乌马河林业局伊林经营所职工刘丹承包了12.2公顷林地,他在林子的管护和防火上下足了工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憨笑着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做法,我们10户联合管护,挨家轮班死看硬守,反正就是不能让咱家的林子起火星,也不能丢一根木头,那都是我的钱啊。你上我家林子偷木头,我也不揍你,直接给你送派出所去,蹲你几天,看你还敢不敢再来。就别说偷木头了,整点烧柴也不行,不是自己家的东西就不伤心,万一把我刚栽的树整死了,把我林子整着了,我找谁说理去,就等着吃哑巴亏。”

    春耕、秋收正赶上防火期,每到这段时间,林改户的手心都捏了一把汗,一旦着了,那就意味着所有的投入和心血将付之一炬。5月初,漫山吐绿,到了采摘山野菜的季节,采山的人忙着采菜,林改户忙着防火。各个入山路口,林缘地带,随处可见管护林地的林改户,见有人来采山,他们走上前去,请采山的人自觉将携带的火柴或打火机交出来,绝对不允许带火入山。刘丹说:“这几年好多了,2007年5月份的一天,我光打火机就收了10多个,你上山采菜我管不着,但带火路过我家林子,那绝对不行。”在乌马河局首批实施林改的3个经营所,林改户都自发地集合,在林地边缘扯上一道“防火线”,形成了民间护林防火小分队,扩充了森林管护网络。

    在职工管护、防火意识逐步增强的同时,林业局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承包经营的环境和条件。三个试点经营所由于过去道路年久失修,很难满足承包职工的生产经营需要,对防火、防盗、防治森林病虫害很不利。为此,林业局经过设计规划,在三个试点经营所新建和维修了林间公路,为林改户提供方便。为了有效防治病虫害,林改四年来,该局每年都垫付资金近100万元,购买杀虫烟雾弹,帮助职工进行病虫害防治,由于措施到位,药品供应及时,承包林地没有受到病虫害的影响,也没有发生一起林政案件和森林火情火警。“我和林子有个约定,它说它给我长钱” 

    林改之前,造林单纯依靠国家投入,社会资金很少进入,造成了林区投入严重不足,而且造林是林业企业的任务,造林质量好坏和职工没有多少利益关系,形成了重造轻管或是只造不管的现象,“一年青,两年黄,三年见阎王”的口头禅决不是一句空话,“年年造林不成林”的现象时有发生。林改后,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激活了民间资本,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改变了过去国家要实现生态效益单纯依靠国家、地方的财力。职工的造林、护林意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要我造林”到“我要造林”,出现了“找空、争苗”造林的喜人局面。同时,花自己的钱造自己的林,职工爱林惜林就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促进了造林质量的提高。林改以来,乌马河林业局三个试点经营所已完成更新造林面积15828亩,为国家节省造林费至少130余万元,而且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98.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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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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