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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树木一夜之间就残了,太可恶了。”有居民反映说,此广告牌从今年上半年树起来后,一直招租没租出去,可能是被树叶挡住了视线。 三角地两侧树木冠幅皆遭削减,削减的角度又正好露出50多米长的广告牌。“这正好可以解释为什么两边行道树,都是靠近广告牌的一边被砍去。”温州市行政执法局鹿城一分局监督科长叶建文在现场勘查后推测,行道树冠幅挡住了广告牌才招致“黑手”,西南河边几株树木遭破坏也佐证了这一点。 部门 如此毁绿非个案 调查取证将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路绿化受到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砍伐、移植树木等行为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除按规定补植树木和向树木所有者赔偿损失外,还应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 然而三维桥下福建榕惨遭“截肢”,既没有经过任何相关部门批准,也没有进行任何赔偿。温州市园林养护大队表示,这带福建榕生长十年养护不易,他们对此都感到痛心。据统计,今年以来市区锦绣路文明桥、南塘大道交叉口、飞霞南路交叉口、中西医结合医院门前、惠民路等地行道树,都不同程度遭到人为恶意破坏,其中不少都发生在广告牌附近。 十年树木毁于毒手,疑凶如何作出解释,脆弱的行道绿树又如何得到保障,本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据悉,行政执法部门已责成水心中队专门就此事展开调查取证,并将向相关广告公司了解情况。有目击者或知情的市民也可以行政执法举报热线“96310”投诉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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