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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山阴县林权改革雾中观花 千亩林地违法流转

来源:哈腾新闻网   2012/10/11 13:30:43

林权制度改革最根本的是“兴林富民”,通过家庭承包经营,将林地林木这笔生产资料和物质财富交给农民,从而实现农民耕山致富,森林资源增长,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然而,山西朔州市山阴县后所乡安乐庄村的林权制度改革被乡政府部分掌权者肆意践踏,集体林地被毁。

惨不忍睹的毁林方法

被毁坏的林地现场狼藉一片

被毁坏的林地现场狼藉一片

林权制度改革最根本的是“兴林富民”,通过家庭承包经营,将林地林木这笔生产资料和物质财富交给农民,从而实现农民耕山致富,森林资源增长,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然而,山西朔州市山阴县后所乡安乐庄村的林权制度改革被乡政府部分掌权者肆意践踏,集体林地被毁。

近日,山西朔州市山阴县后所乡安乐庄村村民多次向本报反映:安乐庄村近千亩林权被乡村两级政府违法暗箱拍卖,百余株林木被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将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两级政府偷卖林地 无助村民有口难言

2012年5月13日,记者来到朔州市山阴县安乐庄村,见到该村多位村民代表,王大爷反映:今年2月份在我们全体村民不知情的前提下,后所乡乔书记和高书记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带领投资人来我村现场参观、考察、拍卖我村归集体所有的995亩林地,含4128棵树木。以每亩每年80元的承包费达成协议而定。村民知情后群情激奋,全体村民签名画押向乡政府递交了联名请愿书,要求村集体所有林地应该定价为每亩每年160-200元,公开招标引资林改。如果标定价格低于160元,全体村民愿意实行分林到户自己承包经营。然而对于全体村民1105人的呼声,乡村两级政府视视若无睹,在幕后利益驱使下强行签约暗箱拍卖而终。卖地所得款项200多万元,安乐庄全体村民1105口人按照每人 2008元下发,剩余10多万元去向不明。

对于乡村两级政府强奸民意的所作所为全体村民愤愤不平,更令村民痛心疾首的事情是几百颗成材的大树和上千颗十几公分的小树被尽毁,几代人心血浇灌成的绿荫就此变为荒沙。乡村道路两边的树木也被株连砍伐。无奈的村民只好向山阴县林业局反映求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十四)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实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控制公益林采伐,依法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合理控制采伐方式和强度。

在山阴县林业局调查取证期间,乡村两级政府提供递交了后所乡安乐庄村2月25日林改会议记录表,表上显示对于此次林权改革全体村民代表一致签字通过。林业局郭局长认为该村林改方案合法有效,而对于林木被毁事件林业局未作任何表态。

村民举报:在两级政府提供的林改会议记录签到表上的村民签名都是政府伪造的,村民根本没有参加过林改会议。只是林业局没有询问过一个村民罢了。

山阴县林业局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讲,我们是一个服务单位,只是在技术上提供指导,林地主体是村里的,我们没有权利干预林改方案。

2012年5月14日上午,就安乐庄村林改事件,记者采访了山阴县后所乡政府。乡长称:林改过程中集体所有林地每亩每年定价80元程序合法,即使村民代表大会上的签字不是村民代表本人所签,谁代签或作伪证触犯了法律谁承担法律责任。不管是村民签字还是个别人代村民签的字,只要林改程序合法乡政府就可以同意拍卖。而该乡乔书记则肯定了林地拍卖定价是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签字拍板而定的。只是有部分上访村民为了向乡政府敲诈钱财才谎称林地流转违规。

温家宝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来自农民和基层的经验,它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有着同等重大的历史意义。从一些地方的实践看,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发展林业,拓展了农业生产的潜力和空间,对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农民增收致富,对于改善生态环境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老共产党员的揪心哭诉

采访结束后,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共产党员——安乐庄村前村支部杨书记向记者哭诉:针对此次林改事件乡村两级政府曾经召开过两次会议,第一次会议包括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也只有几人,当时我就在会场问乡里的领导,按每亩每年80元的价格我能不能承包,乡里的领导明确地说你们不行。第二次会议加上乡政府三位工作组成员也就大约二十个人,安乐庄村的许多共产党员都没有接到通知,没能到场参加林地拍卖会。两次会议都没有定下林地拍卖价格,自己和村民强烈要求林地分放到户,村民可以自主经营。两级政府工作组领导坚决反对,会议只好无果而散。接下来,有人把村中已经故去多年的几位死人的名字都签在了参会村民的花名册上。没过几天,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会就把出让林地的款打在了村民的银行账户上(村委会有每位村民的粮食直补款银行账号)。对于党员和村民的意愿、呼声两级政府视而不见,谁能给老百姓一个公道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林业发展战略,不仅是改善民生来保护生态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可是,山西朔州市山阴县后所乡安乐庄村的林改变了味,成了部分掌权者谋私的工具借口。对此,山西省各相关部门又将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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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郁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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