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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林业法律法规,家住永定县仙师乡大阜村的郑石某老汉吃了亏。
原来,郑石某在大阜村“细凹下”山场有一块自留山,自1998年以来一直在该山场上种植“柿子树”,因管理不善,直到现在都未见收成,就想将自家山场改种柚子树。今年3月中旬,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郑石某便叫本村郑清某到其山场,将果树及周边生长的松、杂、杉木进行砍伐。经群众举报,峰市森林派出所执法人员对其做法进行调查,而郑石某一直认为自家自留山林木,可以不经审批随意砍伐,固执地认为其行为没有什么不妥,不愿接受处罚。经过执法人员对其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后,郑石某懊悔不已说道:“原来是这样啊,早知道的话,我就先申办采伐证后再去砍的。”终于接受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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