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家投入打水漂 千亩退耕地再撂荒
来源:半月谈网 2013/9/2 14:20:13
记者近日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采访时发现,由于当地政府违反退耕还林政策,致使2400多亩已成林的退耕还林地因无人管理而荒废,目前部分已复耕。
退耕地复耕为哪般
兴海县河卡镇上游村位于共和盆地的塔拉滩草原,2002年,青海省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决定在上游村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次年,当地民营企业玉苗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玉苗公司”)承包了4380多亩耕地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承包期为30年,兴海县林业局核发了林权证。
此后的5年中,玉苗公司按照相关作业设计要求,每年在退耕地进行补植沙棘、播种柠条等作业。“退耕地自然条件差,造林成活率低,为了提高造林保存率,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从2003年起,公司共投资了上百万元对不合格地块进行补植补造,并拉设网围栏1.3万米,聘用专职护林员常年看守。”玉苗公司负责人赵全禄说。
记者了解到,2003年至2007年,玉苗公司作为退耕还林受益主体,相关工程经省、州、县退耕办验收合格后,共领取国家补助款280多万元,全部用于退耕地的补植补栽和管护。
“经过5年的补植补栽和精心护理,一些灌木、沙棘等已成规模,有的地方苗木都有一人高了。”赵全禄说,本想再奋斗几年,等苗木生长成熟,就可以进一步发展一些生态产业,然而2008年开始,兴海县政府擅自变更退耕还林受益主体,将当年的补助款发给了上游村的村民。
此后的5年,由于兴海县停止补助款发放,致使玉苗公司无法继续栽植苗木和进行管护,被迫从上游村撤出。2013年6月,记者来到上游村看到,退耕地块黑色土壤大面积裸露在外,其中近千亩土地已经种上燕麦、油菜等作物,原先栽植的苗木大量枯死,绿荫不再。
“虽然原先的苗木已成规模,但这几年没人看管,今年已经有800多亩退耕地开始复耕了。”河卡镇上游村党支部书记吉太本告诉记者。
更改受益人之争
记者在2009年12月24日的《兴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上看到,此次会议听取了河卡镇《关于变更上游村退耕还林补助款享受主体的申请报告》,并要求“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补助款发放方案”。
次日,河卡镇政府出台方案并上报县林业局。兴海县副县长张振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上游村村民经常上访,要求补助款归村民,作为政府,肯定会考虑村庄的稳定。再说,你私营公司已经享受了5年补助款,也该轮到老百姓了。”
据记者调查,2010年1月27日,兴海县林业局、财政局向县信用联社提供了上游村相关村民的退耕还林补助发放花名册,并划拨了2008年和2009年两年共计201万元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但这些村民没有提供相关的退耕还林验收合格证及退耕还林补助款领款卡,信用社无法按规定发放。”信用社当年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虽然也跟群众解释了政策,但村民认为是信用社故意扣款不发。“后来根据县政府指令,县林业局给这些村民补办了退耕还林验收合格证和领款卡,这才让他们领到了补助款。”兴海县林业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多年纠纷未化解
记者了解到,青海省林业厅曾组织专人调查相关情况,并连续3次调解,要求兴海县及时整改,但兴海县始终没有做出任何调整。“前任领导班子就这么定的,我们只能接着执行了。”张振飞说。对此,兴海县林业局现任负责人也表示,这是按照县政府纪要来执行的,前任领导班子做出的决定,不好轻易改变。“谁改变就意味着否定了前任的工作,我们也不敢得罪前任领导,更不敢得罪群众”。兴海县林业局一名工作人员说。
“群众拿了补助款,但在林地的后期管护上不到位,补植补栽效果不好,苗木成活率低。”青海省林业厅退耕办高级工程师樊彦新说,在这几千亩地上国家已经投入了近500万元,可到头来退耕地或荒废或复耕,这个损失谁来负责?
樊彦新介绍说,上游村这4000多亩退耕地离黄河上游龙羊峡水库不足100公里,并且地处草原沙化比较严重的地带,处理不当会影响龙羊峡水库的生态安全。
青海省退耕办调查组认为,按照“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退耕还林补助金应不折不扣地兑现给退耕农户或承包户。因此,兴海县政府应立即更正政策受益主体,并赔偿玉苗公司损失。同时,兴海县相关部门应做好宣传工作,制止退耕地复耕现象,并做好退耕地现有苗木的管护和补植补栽工作,将国家退耕还林工程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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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珊瑚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