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人盗窃景观树 价值四万卖一万
来源:法制网 2013/9/27 13:50:30
日前,一起盗窃城市景观树的刑事案件在镇江润州法院宣判,两名涉案分子获刑。去年11月15日,镇江某绿化公司养护人员报案称,称其部门负责养护的一棵罗汉松被盗。刑警勘验现场时,发现地上有一枚烟头,经过科学技术提取DNA检验,发现该烟头为一有科的男子张某某所留。2013年1月5日下午,民警在句容市某村张某某家中将其抓获。
原来,案发当天凌晨,张某某伙同陆某与周某某在我市润州区引资大道五风口广场绿地上,采用盗挖的方式,窃得景观树“罗汉松”一棵,后张某某将该树销售给窦某,得款10000元,张某某分得五千余元,陆某和周某某共分得四千余元。
“起初我是叫陆某与我一同盗树的,怕树大两个人搬不动,又叫上周某某。我们三人轮流用铁锹挖树,挖累了就休息,抽烟喝水。”令张某某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些随手丢弃的烟头给破案留下了线索。
经鉴定,该棵景观树价值人民币40000元。
2013年1月14日,陆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8月23日,润州区检察院以张某某、陆某犯盗窃罪提起公诉(周某某另案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陆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最终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陆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对两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近年来,随着城市道路的绿化建设,樟树、榕树、桂花树等观赏花木成为城市绿化的重点选择树苗,为提高城市绿化的档次,其中也不乏名贵树种罗汉松的身影。随着市场花木价格的一路走高,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将路边已种植的景观树作为盗窃目标,转手贩卖谋取不法得利,对此类违法犯罪应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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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珊瑚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