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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苗木惨遭黑手盗伐 案件调查一度受阻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曹颖 王立坤  2006/2/16 9:57:38


    2月13日晚上,鹿泉市石井乡岸下村的几位村民将正在该村村北盗伐树木的一伙人当场捉住,并将其使用的两辆三轮车和一车树木扣下。然而,不知何故当天晚上盗伐者便被放走,派出所民警调查案件也屡屡受阻。

    ■盗伐车被村民扣下

    昨日13时许,记者来到鹿泉市石井乡岸下村,在一户村民家的煤厂院内,记者看到一辆车牌号为“河北AZC7××”的农用三轮车,拉了满满一车小树,最粗的直径也不过10厘米。据村民们介绍,这辆车就是从盗伐者那里扣下的,“还有一辆空车被暂扣在另一户村民家中。”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村内的树木经常被盗伐,多是些果树,“还有些长了好几十年的大树也被人砍了,实在可惜。那天晚上就捉到6个人,跑了3个。”据村民介绍,这些苗木卖到木材加工厂,一车能卖到200元左右。

    然而,当问及抓住的盗伐者的去向,这位村民却表示,“已经放回去了。”对于事发当晚的具体情况,几位参与抓捕的村民拒绝提供任何信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告诉记者,2月13日下午,有几位村民发现山上有人在偷偷伐树,“当晚,几位村民上山将伐树者堵了个正着,并扣了他们的车辆和工具。”据其介绍,当时伐树者身上带着电锯和砍斧,被砍倒的小树已经装了满满一车,达百余棵。事发后,村民当即通知了村干部。然而岸下村村长赶到后,当场就把被抓的6名伐树者放走了,“本来村民打算让几个人写个东西按上手印,但村长却表示‘有什么事我来负责’,便将几人放走了,这几个人好像就是附近村里的。”

    村民赵先生告诉记者,过去曾经发生过本村村民盗伐集体树木的现象,“有人曾向林业部门反映过,鹿泉市林业局曾经出面制止过,盗砍盗伐现象才有所好转。谁想到一过年又开始了,这次却变成了外村的村民。”

    ■受伤树木遍布山沟

    随后,在村民赵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遭盗伐最严重的村北采石场北算坡沟,沿山间小路一直向上走,相隔不远就可以看到被砍掉的小树,有些树木碗口粗细,被砍掉了几根枝干,还有的小树则被齐根砍断。最令人痛心的是,几株直径在50厘米以上的梧桐树和柿子树也惨遭黑手。赵先生告诉记者,其中一棵“一根两株”的柿子树,由于外形独特,已经被动物园看中,准备出高价购买,“本来计划开春移树的,不想却在年前被人砍掉拉走了。”赵先生表示,这些树木都属于村中的集体财产。

    同时,记者在一片果园中看到,园中近三分之一的果树都被拦腰斩断,剩下的果树则被人“修剪”去了侧枝,树身上留下斑斑斧痕,而被“修剪”下的树枝也被杂乱地扔在园中的空地上,“他们只挑能够卖钱的那部分砍,糟蹋的树木太多了。”看着被砍得一塌糊涂的果园,赵先生痛惜不已。

    ■案件调查一度受阻

    当日15时左右,记者先后来到石井乡人民政府和石井乡派出所了解情况,但均未见到相关领导。记者随后来到鹿泉市林业局,被工作人员告知,林业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已经到现场了解情况。该所杜所长表示,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当日17时30分,记者联系上石井乡派出所的李所长得知,事发当晚他们接警后就开始调查此案,他们到该村要求带走村民扣下的赃物时村民拒绝开门,也拒绝透露盗伐者的情况。“据我们了解,这次盗伐者共砍伐了一二百棵树,盗伐者就是附近村里的村民,捉住他们的村民也认识其中的部分人,为什么岸下村村民不配合警方办案我们也不清楚原因,只能继续做工作了。”

    直到当日下午,警方也没能将赃物从村里带走。

    ■相关链接

    根据我国森林法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轻微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三至十倍的罚款。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轻微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盗伐、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盗伐林木据为己有,数额巨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木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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