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越南“夫妻”台山盗花木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杨秀伟 2014/3/18 13:23:10
两名越南人非法入境后,在台山市某农场以“夫妻”名义生活,去年因与人结伙盗窃花木场树木而双双落网。该案日前在江门蓬江区法院一审审结,法院认为“妻子”梁某原本不同意作案,只是出于夫唱妇随的心理而参与,决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梁某与其“丈夫”杜某均为越南人,两人先后非法进入中国,并在台山市某农场共同生活,对外以夫妻相称,但并无取得任何婚姻登记。2013年6月11日凌晨,两人伙同本案另一被告人武某及“阿春”实施盗窃。杜某驾驶一辆小货车,搭载其他三人到台山市四九镇玄潭新安村对面的花木场,盗得黄某长种植在该处的2棵黄杨树、2棵秋枫树、5棵黑骨茶树和2棵茶花树,然后将树木运回杜某、梁某的住处种植。后杜某将其中2棵茶花树卖给他人。经鉴定,被盗树木中的2棵秋枫树和2棵黄杨树共价值人民币3万多元。
蓬江法院认定3被告人结伙共同盗窃作案,案值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中杜某为主犯,武某、梁某为从犯。法院一审决定判处杜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武某10个月,并各处罚金,对梁某则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认为,梁某、杜某非法入境后在农场共同生活,梁某并育有一女,两人符合“事实婚姻”。该次作案系杜某提议,梁某作为“妻子”在现场仅参与搬运了一棵树木,犯罪情节较轻,且系从犯,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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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珊瑚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