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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园林局考虑与“110”联动综合执法

来源:东南快报  2006-3-2 10:20:06


    昨日,福州市绿化工程处的张女士指着湖滨支路西湖旁的几十只美丽针葵心疼不已地告诉记者,就在这两天之内?熏这些美丽针葵惨遭“鬼剃头”——叶子被剪光了。据了解,今后这种“恶意行为”将受到处罚。因为根据省物价局刚刚核定的从3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绿化赔偿费收费标准,这种行为最少都要赔偿60元,并同时处以30元的罚款。

    据了解,福州市园林局平均每年要修补2万多平方米因为各种原因损害的绿化带,维护总金额高达60万元。

    福州市园林局绿化工程处副处长黄伟民告诉记者,由于福州市实行的是综合执法,加上园林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没有执法权,所以养护工人碰上破坏绿化的事情,只能是维护现场,“留住”破坏者,通知执法部门前来处理。

    黄伟民表示,将考虑和“110”联动的方式来摆脱城市执法局人手不够的困局。黄伟民表示,去年就有好几起绿化破坏事件发生后,居民直接通知“110”来处理,然后再移交城市执法局处罚。

    相关链接:

    省物价局核定的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的城市绿化赔偿费收费标准,(部分)价格如下: 
    灌木:(一)单株造型:冠径≤50cm,每株收费30元,冠径每增加1cm,增加20元;(二)单株自然形态:冠径≤30cm,每株收费20元,冠径每增加1cm,增加20元。 
    棕榈科植物:地径≤8cm,每株收费60元,地径>8cm,每增加1cm,加收15元。 
    露地草本花卉:按覆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收费。 
    草坪:按覆盖面积每平方米20元收费。

编辑: 木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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