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抢种苗木敲诈勒索村民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林杨 2014/5/28 14:24:09
为遏制市区部分群众为获取补偿利益,在拟征用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不和谐现象。5月5日,市委办和市府办联合下文,出台《关于遏止市区抢栽抢种抢建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严厉打击抢栽抢种抢建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三抢”违法行为蔓延势头。记者日前从公安部门获悉,市公安局会同婺城公安分局、江南公安分局、金东公安分局,依法严厉打击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
抢栽抢种抢建肆意敲诈勒索者被刑拘
婺城区竹马乡联民村民金文福以施工损坏其苗木及灌溉系统为由索要15万元补偿款,2月24日被婺城公安分局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金文福在婺城区乾西乡和白龙桥镇租地建有苗圃。2010年春,金文福得知其租用在乾西乡湖头村后角自然村的苗圃将被作为杭长客专拆迁安置区块后,为非法得到更多补偿款,他伪造了一份《购大树协议》。在评估报告中,金文福的127株移植板栗的评估价为64.05万元,后经鉴定,这批板栗的实际市场价仅为25.42万元。金文福从中涉嫌诈骗了38.63万元。
2010年9月,金文福得知其在白龙桥镇租用的田地中,有2104平方米土地将被中石化管道工程租用。为了非法得到更多苗木补偿款,他于同年10月至次年1月期间,抢种桂花、含笑等苗木共计两万余株,并虚报价格敲诈勒索,扬言拿不到钱就阻挠施工。无奈之下,中石化公司支付给他一笔高达150余万元的赔偿款。
去年12月5日,婺城公安分局对金文福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年12月25日,婺城区检察院批准对其依法执行逮捕。
据了解,婺城区的330国道白龙桥至兰溪、金(华)竹(马)等路段的“三抢”现象较为突出,由此引发的欺诈、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案件增多,婺城公安分局常态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周边区域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之后,对涉及工程的矛盾纠纷、案件依法予以打击。
今年3月,婺城区竹马乡姜杨头村下村底自然村村民应某、吴某,在通向220KV双龙至乾西铁塔基础施工工地的唯一道路上堆积黄土,种植了部分苗木,以此向建筑公司索要3000元,建筑公司无奈向派出所报警。报警后,应某、吴某仍没有停止其行为,反而向建筑公司索要的费用提高到一万元。因为工期较紧,建筑公司无奈只得向应某和吴某支付一万元。此事被其他村民纷纷效仿。
接警后,婺城公安分局组织精干警力对应某和吴某进行了调查,并于3月21日依法对应某、吴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截止目前,婺城公安分局走访辖区内重点工程、企业63家,召开座谈会22场次,征求意见、建议40余条,改进工作措施10余项。婺城公安分局共查处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三抢”案件22起,成功化解和调解涉及重点工程的矛盾纠纷3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1名,其中刑事拘留8人,行政处罚26人。
除婺城区外,今年以来,金东区多湖、东孝、江东等区块内抢栽抢种问题突出。春节过后,金东公安分局由局长带头,带领刑侦、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到抢栽抢种多发区块了解情况,并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设立多湖、东孝和江东攻坚组,在3个区块深入开展抢种基础信息排摸、重点人员排查和法律依据整理等工作。分局建立信息库,梳理出60余名重点人员,作为攻坚工作的突破口。
编辑: 珊瑚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