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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砍自己种的树 被判刑一年半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潘臣 张文芬  2014-11-24 13:50:06

近十几年来,随着木材需求不断扩大,高明地区的林木种植发展十分迅速。但由之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和违法犯罪案件也层出不穷,不少人为此锒铛入狱。记者通过盘点各种乱象发现,不懂法、守法意识薄弱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山林权交易行为深受农村熟人社会相处模式影响,交易前不向专门部门核查重要信息、不签合同、不变更权利登记信息的林农比比皆是,因为轻信他人不正确的信息导致违法犯罪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洪某就是其中的一个法律意识薄弱者。洪某是高明更合人,2001年他承包了村里14亩山地种植桉树。到2010年11月,眼见桉树已成材,洪某就想砍掉卖钱。当时他还向村集体购买了4亩松树,在均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他雇请工人开始砍树。直到有人报警,并经林业部门阻止才停止。

接受讯问时,洪某一脸茫然,在问到因为什么事情被传唤到派出所时,他理直气壮地承认砍树的事实,但他认为“因为树木是自己种的,不偷不抢,如果因为这样就要被抓起来,是不是种稻谷、蔬菜都要经审批才能收割、出卖?”法院却没有认可他的辩解,最终认定洪某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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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珊瑚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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