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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盗伐国有林木26棵 损失价值近万元

来源:新文化报  作者:李洪洲 李洋 雷学锋  2014/11/27 13:03:30

26棵国有林木被盗伐,损失价值近万元。警方成立专案组,破获了一个盗伐林木团伙,其中犯罪嫌疑人高某曾在林业部门工作过,属于典型的知法犯法。日前,高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据吉林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17日,蛟河市森林公安大队向该局汇报,蛟河市天北林业站工作人员发现,位于天北镇四道沟村南山国有林区天然林内树木被砍伐近30棵,经林业工作人员实地踏查,被盗伐的林木种类为柞树、胡桃楸、水曲柳、黑桦,损失林木核立木材积10余立方米,损失价值近万元。

由于案情较大,该局森林资源保卫大队与蛟河市森林公安大队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侦查人员一方面从现场勘查入手,力争从现场车辆痕迹、作案工具、嫌疑人遗留物等扩大线索;一方面深入附近山林、养殖场和山下村屯进行摸排,力争寻找直接或间接证人,以便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同时组织警力深入案发地附近木材加工厂和林场、林业站等单位,力争发现被盗赃物去向。

经过多方努力调查,侦查人员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的高某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但从现场情况和被砍伐树木数量来看,此案应系二人以上所为,而且很可能盗、运、销每个环节都有团伙成员参与。”该负责人说,为此,侦查人员对高某所接触人员和社会关系展开了调查。果然,高某的堂弟高某某进入了侦查视线。

办案民警经过半个月的调查摸排,终于查清高某现暂住在吉林市昌邑区莲花小区。9月25日23时许,在公安民警的协助下,专案组侦查员在犯罪嫌疑人高某家中将其抓获。他曾在林业部门工作过,了解一些林业相关业务,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为此,办案民警认真研究审讯计划,安排有经验的侦查员攻坚。经过一夜艰难的审讯,最终,高某交代了作案过程。9月26日,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单某迫于压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高某交代,他因经济拮据,打上了盗伐林木的歪主意。今年8月,他将作案目标瞄准吉林市龙潭区和蛟河市交界处地点隐蔽、管理相对薄弱的天北四道沟南山。等作案条件成熟后,他携带油锯,开车到作案地点砍伐26棵柞树、胡桃楸后,又找来高某某和单某协助他搬运装车。作案后,高某将盗来的木材卖到江密峰镇一家个体木材加工厂进行销赃。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案另一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其团伙成员单某被依法林业行政处罚,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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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栀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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