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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一人偷盆花 被罚一万八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陈菲 蔡克香 姜晓静  2015-3-5 14:05:49

兰花,自古就是国人喜欢的花种,但是,并不是很多人都懂兰花的市场价值。这不,周军在亲戚家玩耍时,看中了邻家花圃里的一盆兰花,心动之下趁人不备顺手牵羊,将这盆兰花连盆“带”回自家院子欣赏。可他不知道,这盆兰花竟值近万元,他这个“采花大盗”触犯了刑法。

周军是连云港人,初中文化,没什么固定工作。去年9月7日,周军到叔叔家玩,叔叔和邻居王强是搞兰花花圃种植的,周军一时好奇就跟着叔叔到邻居家花圃里转转。其间,周军发现一盆兰花开得很茂盛,花色样子很好看,花香也很怡人。看着满院子的兰花,临走时,周军心想:这么多盆兰花,偷偷拿走一盆,估计主人也发现不了。于是,周军就趁他人不注意,将自己很喜欢的那盆兰花随手揣在怀里,跟没事人一样离开了花圃,回了家。

周军走后不久,王强在清点整理自家花圃时,发现一盆蕙兰不见了。仔细回想后,觉得事有蹊跷。由于该盆蕙兰系名种,且精心培育多年,市场价值近万元(后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000元),如果丢失,自己损失着实不小。王强立刻报案。

案发后,警方经过系列调查后发现,周军有重大嫌疑。遂找到周军家,发现丢失的那盆兰花赫然摆在周军家院子里。原来,周军回到家后,立刻将兰花放在自家院子里自己欣赏,周军压根就没想到这盆看上去很普通的兰花竟然值近万元。见到警察,周军傻眼了,后悔不迭,连声说自己没想到这盆兰花居然这么贵,自己一时的小贪念竟铸成大错。

日前,连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系初犯、偶犯,在归案后及庭审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判处周军罚金一万八千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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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珊瑚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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