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商人网
  • 人物搜索
  • 其他搜索

按字母查找: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园林名人堂首页 >> 前车之鉴 >> 正文

一对“荒唐”夫妻偷盆栽 为1080元锒铛入狱

来源:中国青田网  作者:章一聪   2015-7-2 11:01:53

说起偷窃,一般都会联想到,入室偷窃、偷行人的物品等,而在我县,则发生了一起“荒唐”夫妻偷盆栽,最终锒铛入狱的案件。近日,县人民法院审判了这起盗窃盆栽案。 

来自安徽的陆某和王某夫妻,做着小本生意,却干起了偷窃的行当。而且,他们的偷窃对象竟是盆栽。事情还要从今年3月14日说起,当天23时许,陆某夫妇两人驾驶小货车开至温州永嘉县桥头镇,将单某放置在家门口的两盆盆栽窃取后,逃离至温州。随后,在温州鹿城区临江街道横山村,他们又将一店门口的两盆盆栽窃取后逃离现场。

趁着夜深人静,夫妻两人“一路捡宝”,先后来到瓯南街道江南大道140号江南大厦楼下的一石雕店和江南大道39号江南一号大厦楼下的一咖啡吧,将两家店门口共计五盆盆栽窃取后迅速逃离。3月15日凌晨3时许,陆某夫妇回到缙云后,将盗窃所得的9盆盆栽藏在自己的出租房内。 

当天17时许,偷窃所得的盆栽还没来得及变卖,夫妻两人便被公安机关在当地逮个正着,9盆盆栽均被扣押。经鉴定,9盆盆栽价值人民币1080元。随后,被盗盆栽已被依法返还物主。

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陆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鉴于陆某、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遂判处陆某犯盗窃罪,拘役四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3月16日起至2015年7月15日止),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以犯盗窃罪,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推荐阅读:

无锡:绿化带违停 罚款1000元

海安男子顺手牵羊 拔走路边绿化带红枫树

今年速生法桐价格为什么降那么多?

行道树长得漂亮他心痒 偷走价值200元枫树被刑拘5日

编辑: 罗汉松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6-88-9526 0571-8643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