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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红豆杉 江西商人被判3年

来源:四川法制报  作者:宋锫培 徐雯夏  2015-7-15 15:14:51

听说红豆杉木材转手卖到江浙一带做高档家具能赚大钱,去年8月,江西男子陶明来川非法收购红豆杉近7吨,在转运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成都市新都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陶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经成都市中院审理,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终审判决生效。

江西乐平市的陶明一直做着木材生意,听人说用红豆杉木做的家具非常值钱后,陶明于2014年8月18日通过非法渠道在江油以8.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约7吨红豆杉木材,准备运往浙江转卖。不想,该批红豆杉刚运到新都区物流园区时便被查获。同年8月21日,新都警方将陶明抓获。

新都区检察院认为,陶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达6.331立方米,属情节严重,应追究其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刑事责任。新都区法院采纳了区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以陶明犯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收购的红豆杉木材全部予以没收。“我是初犯,应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后,陶明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且系初犯,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日前,此案经成都中院审理,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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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菩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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