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商人网
  • 人物搜索
  • 其他搜索

按字母查找: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园林名人堂首页 >> 前车之鉴 >> 正文

河南南阳:村民为种香菇乱伐树 自愿补种5倍所伐树木

来源:南都晨报  作者:王朝荣  2017-9-21 17:11:16

“以前,俺们山里人根本不知道随意砍几棵树也是犯法的,更没想到生态环境这么重要。”9月19日,淅川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进行巡回审判,村民张老汉旁听后如是说。

当天,淅川县人民法院根据山区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环境保护知识欠缺的现象,将庭审设在了被告人曹某所在的豫、鄂、陕三省交界处荆紫关镇张村,并邀请了生态环境保护一线的4名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淅川县林业局、淅川县森林公安局、淅川县司法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一起参与庭审。

本案由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担任审判长,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均峰出庭公诉,法庭还特意邀请了县人大代表、金河镇畜牧站站长卢少亭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高规格的审判团队凸显了淅川县人民法院对打击破坏环境犯罪和保护水源地工作的重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2月份,被告人曹某以5000元价格购买了冯某位于淅川县荆紫关镇三岔村某处责任山上的树木,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工人伐树。经鉴定,被采伐的栎树共计981株,立木蓄积共计15.6837立方米。

庭审中,曹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他是为了种植香菇,但因为不懂法,才触犯法律,恳请法院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达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以案普法的效果,王建军结合淅川县生态保护的重任,以及近几年来法院在审理非法采伐林木、非法猎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典型案例,从林木对环境保护的作用以及肆意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危害性等方面,对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了授课,号召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爱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淅川尽一份力。

鉴于被告人曹某无犯罪前科,且认罪态度较好,愿意接受社区矫正,不至于对社会造成危害,并写下了保证书,法庭遂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审判后,曹某表示不会上诉,感谢法官们的良苦用心。为了表示自己悔过的诚心,曹某保证:自愿按照有关规定种植原滥伐树木数量5倍(4905株)的树木。为了保障树木的成活率和养护工作,曹某决定将补种的树林种于自家后山,并由有关部门负责监督。

“谁破坏,谁修复!伐木者虽然受到了刑事处罚,但是法庭给了他一个改过的机会,这种形式好啊!”市人大代表、淅川县环保局副局长宋茹萍对本案的处理结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推荐阅读:

哈尔滨:破获案值1.75亿元木材走私案

河北安平:盗窃观赏花卉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成都:小区擅自砍伐行道树 被罚款5万余元

湖北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公诉635人

编辑: 牡丹花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6-88-9526 0571-8643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