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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源县:擅采他山之石求财 毁坏珍贵植物获刑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 李智勇 朱强  2017-10-20 13:18:50

一男子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采挖山石,采挖过程因无法避开野生香樟,竟将9株野生香樟挖倒毁坏。近日,经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董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

2016年11月,张某分别与理公港镇兰溪居委会多名村民达成采挖山石协议,张某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便雇请董某驾驶挖机,到村民朱家育的承包山上采挖山石。董某采挖石头时无法避开樟树,张某表示如果不能避开就将樟树挖掉。至案发时止,位于朱家育樟树坡的6株樟树、大堰边山上的3株樟树被连根采挖后丢弃在现场,致使树木死亡。经鉴定,9株樟树均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香樟,立木蓄积0.496立方米,折合材积0.248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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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牡丹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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