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商人网
  • 人物搜索
  • 其他搜索

按字母查找: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园林名人堂首页 >> 前车之鉴 >> 正文

男子野外点火烧杂草被罚2000元

来源:浏阳日报  作者:罗时茂  2017-11-15 16:03:43

人们常说“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可汤某一忙活起来,就忘了这回事。他受雇清理一家工厂内的杂 草时,图省事一把火点燃,被林业站查获并移交森林公安。近日,汤某因非法野外用火,被处警告,并罚款2000元。

近期持续晴朗高温,天干物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为严密防控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乡镇 、街道加强防火值班调度,加强重点部位宣传巡查和野外火源管控。

近日,荷花街道林业站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嗣同村境内的319国道往大瑶方向一侧路边的工厂内冒烟。现场踏看发现, 有人正在点火焚烧杂草和杂物,火势向周边山场附近蔓延。

工作人员现场制止后,当即向市森林公安局报警,案件移交该局城区派出所处理。

经调查,工厂承包人雇请汤某等人清理厂区的杂草和其他剩余物,汤某图省事,擅自点燃杂草杂物,引起火势蔓延,险些引发森 林火灾。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汤某的行为构成非法野外用火行为,市森林公安局责令汤 某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罚款2000元。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敬告市民,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在森林防火期,不在野外用火,不带易燃物品进入林区,自觉文明祭扫,不在 坟场点香烛、燃放烟花鞭炮,共同保护生态坏境。

推荐阅读:

江西:钢钉打进三清山巨蟒峰 攀岩客将面临公诉

陕西:执法大队铁腕除“李鬼”

河北:严打野生动物非法贸易

污染处罚 不再是糊涂账

编辑: 牡丹花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6-88-9526 0571-8643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