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商人网
  • 人物搜索
  • 其他搜索

按字母查找: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园林名人堂首页 >> 前车之鉴 >> 正文

安徽宿州:滥伐林木不应该 判刑罚款没商量

来源:安徽法院网  2017-12-20 16:22:05

12月5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被告人宁某某在没有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杨树138棵。

被告人宁某某,男,1966年10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宿州市埇桥区。1990年6月2日因犯拐卖人口罪被原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14日,被告人宁某某在没有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位于宿州市埇桥区苗庵乡某村村民刘某等人的138棵杨树。经鉴定,所伐杨树的活立木蓄积量为49.9352立方米。

2017年2月20日,被告人宁某某到宿州市森林公安局埇桥分局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宁某某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林木,活立木蓄积量49.9352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宁某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系自首,并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宁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推荐阅读:

青岛:海边灌木丛遭黑手 将面临3万元罚款

湖南汨罗:名木被盗4年后现身 一举牵出偷树贼

辽宁铁岭:男子非法采挖树木欲“转风水”

淮北:盗窃绿化树木美化自家工程

编辑: 牡丹花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6-88-9526 0571-8643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