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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植物公司国外购买槟榔种子被依法截留

来源:新疆晨报  作者: 李雯 杨逸萌  2018-3-23 14:04:08

“您好,印尼公司给您寄的3公斤槟榔种子,经核查属于禁止邮寄进境物品。”近日,乌鲁木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拨通新疆一植物公司老板刘君(化名)的电话,告知其根据国家规定,槟榔种子被依法截留。

近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随着春季气温的回暖,夹带各种植物种子、种苗的入境邮件数量增高。

3月7日,在乌鲁木齐国际邮件处理中心,该局邮快件科工作人员王皓在查验时,发现一件邮包中含有一袋植物种子,由印度尼西亚入境。经拆包核查鉴定,确认是槟榔种子,重量为3千克。随后,王皓立刻联系收件人刘君。

原来,刘君在新疆经营一家植物公司,今年年初,他与印度尼西亚一家公司取得联系,打算进购一批槟榔种子,对方先邮寄了3公斤样品。“我们打算评定完样品质量,再决定是否大量进货,没想到被截留了。”刘君说。

王皓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植物及植物产品类中,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均禁止邮寄进境,而槟榔种子就属于禁境物品。

小小的槟榔种子有哪些潜在危害呢?王皓解释,槟榔种子在春季温暖的环境下容易萌发,“如果槟榔种子未经检验检疫审批传入我国,可能对本地生态环境构成威胁;幼苗成长为植株后,还可能成为槟榔实蝇、椰心叶甲、红蜘蛛等有害生物的宿主,对我国农林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王皓表示,如果部分公司的确需要采购国外的植物种子,按流程需要办理两个证: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以及我国农业部、农林局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准入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除了槟榔、果蔬、烟叶等植物,禁境物品还包括动物及动物产品类,如燕窝、鸡蛋、酸奶等。

乌鲁木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在进境寄递物中夹带植物及其产品。如果同一收件人或收件地址的邮包中含有禁止进境物品,并且1年内超过3次及以上,工作人员会及时将其登记列入“黑名单管理”,实行重点监管,把好国门生物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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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牡丹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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