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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生桉骗局为何“速生” 法律盲区骗子钻空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莫仁力  2006-6-19 13:51:58

    一段时间来,合作种植速生桉骗局频频被媒体曝光。但让人惊讶的是,这类骗局并没有因此销声匿迹,反而真有点像速生桉一样,砍掉了一棵很快又“速生”出一棵来。

    速生桉骗局为何能一再得逞?它的幕后操作者为何敢“前仆后继”?记者近日走访了有关法律、林业专家,对此进行了剖析。

    法律有盲区骗子钻空当

    据一法律界人士介绍,从2004年起,我国北方的一些公司就宣称,发展速生丰产林能获得巨大回报,并招商进行“合作(托管)造林”。由于这类公司的宣传与实际出入较大,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国家林业局专门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地严查,而央视、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也纷纷予以揭露。但并没能阻止类似骗局在南方浮头,只不过换了个道具:北方是种毛白杨、意大利杨等,南方则变成了种速生桉。

    关注这类骗局多了,该人士发现,之所以不断有人敢“前仆后继”打着公司旗号行骗,除了“高额利润”在刺激人冒险外,现行法律对一个公司的成立、运行和消亡(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都存在盲点,具体表现在:

    首先,进入门槛比较低,年检比较松,公司的收尾(直注销、吊销)约束不大。比如按现行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按被媒体披露的速生桉骗局看,他要是骗到10万元投资后“经营不善破产”,法律只追究他3万元的“有限责任”,“另外7万元就是他赚的了”。

    其次,一家公司(法人)因诈骗后关门走人,其法人(或股东)还可以在另一个地方重新注册公司继续重操旧业,这在现行《公司法》里基本不存在障碍。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不法制化,让一些有“污点”的人钻到了空当。

    另外,一些律师也告诉记者,在实践中,对于经济诈骗案件,一些地方的经侦机关基本采用“不破不立”的做法:即不掌握足够能破案的证据,一般不会立案,只是受理而已,客观上给一些骗子壮了胆。

    两头不到岸信息不对称

    广西区林业局营林处的高级工程师尹国平分析:利用普通投资者对速生桉种植经营常识的缺乏,虚夸产量、虚夸回报,特别是许诺几年以后以保底价收购木材等来吸引人,是速生桉骗局能一再得逞的主要原因。

    尹国平说,比如一家林业公司在广告上称,5年后一亩桉树的正常出材是8~10立方米,实际上经林业厅专家多年的跟踪测算,一般应该是5~8立方米;为了增加“实力”及可信度,一些林业公司还宣称自己拥有大型的种植基地和示范林,以打消投资者的顾虑。比如有一家林业公司在广告上宣称,在贺州拥有几万亩造林基地和数千亩的示范林。但据区林业局调查,该公司实际上只有不到3000亩的基地,且基地上所谓“精心打造”的示范林,其实有不少是花钱买当地农民种了1年多的桉树充当的。

    为让投资者“彻底放心”,有的公司还宣称其第一个轮伐期(5年)的效益全部给予投资者。但尹国平以一公司近2000元每亩的投资标准测算,5年后就算该公司以保底价回收木材,其实投资者还是没有进账。因为种植一亩桉树,实际上只需投入600元即可。

    “速生桉的苗在哪?基地在哪?基地的面积怎么核实?”6月16日,广西区林业局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近段在南宁发生的速生桉骗局连发疑问。他告诉记者,部分速生桉种植开发公司主要是利用让投资者“两头不到岸”的手法来行骗。

    所谓的“两头不到岸”,就是这些公司的种植基地和苗木的不确定性。比如种植基地一般都定在南宁以外的地方,如海南、贺州等。基地在外地,让一般人很难前去调查核实(有时因地块分散,连林业部门都难以一一核实)。而公司将投资者的钱弄到手后,到时种与不种,种多少,投资者种的桉树到底在哪一个地块,都很难去核实。另外,苗木的品种、品质,投资者也基本上看不到——如果用一些劣质苗木来种植,风险就蕴藏其中。

    投资有风险监督要加强

    速生桉项目到底值不值得投资?它有没有风险?区林业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林业发展,速生桉的种植如果导向正确,管理得当,确实也是一个颇有投资价值的林业项目。目前在整个广西,就已经种植有约1200万亩的速生桉。

    但是,任何一个投资活动,都是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尹国平指出,具体到速生桉这个项目,就存在市场、政策、自然三大风险。

    尹国平进而分析,5年以后速生桉的种植面积会不会饱和?价格会波动多大?这是速生桉的市场风险;拿到林权证并不一定会拿到等同的砍伐证——因为种速生桉不比种白菜玉米,你想种多少就可以砍多少,国家把森林视为特殊资源,其每年的采伐量是有限额控制的,这是速生桉面临的政策风险,它直接关系着投资者今后的“变现”速度;而青木病、天牛等自然灾害,有时也会给速生桉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一律师则提醒,在合作投资中要避免被套,首先在决定投资前,投资者要去工商部门查阅合作公司的档案材料,如验资情况是否正常,财务负债表和财务损益表是否齐全等;另外,要学会从外围调查项目及公司的真实情况,如投资林业的可咨询林业部门,其项目的可行性及风险何在,其种植基地是“意向协议”还是真的已经租赁了。还要咨询与其合作过的生意人,考察其资信及履约能力。

编辑: 木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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