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商人网
  • 人物搜索
  • 其他搜索

按字母查找: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园林名人堂首页 >> 前车之鉴 >> 正文

林业产权改革:一份有逝者签字的卖林合同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李坤  2006-6-28 10:48:03

在被誉为“绿海明珠”的云南省思茅市翠云区,自2003年至今,以该区六顺乡为中心,东起江城县,西到澜沧县,北至普洱县,南至西双版纳州,有70000多亩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属集体天然林)和40000多亩国有林被“剃光头”后,种上思茅松等速生经济林木。

    油锯轰鸣,一棵棵上百年的大树轰然倒下,一座座青翠的大山被剃平——这一切,都是以“林业产权改革”的名义在进行……

    也许,这是建国以来砍伐天然林时间最长、砍伐面积最广的一场“森林浩劫”。

    神秘的卖林合同,居然有去世五年的人的签字

    集体天然林卖了,也被砍光了。经过一年多不断追索,六顺乡官房村开花社的村民才从乡政府追到了神秘的卖林合同。看完合同,村民们如梦初醒:被骗了!

    这份在2005年1月1日由开花社(甲方)与思茅福通木业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思茅市集体商品林经营合同书》显示,“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将2210亩集体山林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作为合作、出资方式与乙方组建民营林场,林地使用年限50年……甲方所属的林地附着物的经营权有偿转让给乙方,现有林地附着物的采伐、经营由乙方处理,现有林木采伐后更新的林木,甲方占股份的49%,乙方占股份的51%。”

    在这份合同里,开花社的2210亩天然林被技术性地“处理”成了“林地附着物”,卖了18万元。

    在这份没有填写林地四至界限、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量、林地使用费、林木蓄积折合价值等关键性数据的合同里,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并没有按手印盖公章。另外,合同第八条还规定,“……经双方签字(甲方是社集体的必须是集体联名书,并且人数不得少于80%)后生效。”记者在合同里看到,有22个村民签了字并按了手印。

    “我们村卖山林根本就没开过社员大会,我是领钱的时候才知道村里的山林被卖掉了。我不会写字,社长喻志刚从来没找过我,至于合同上为什么会有我的名字,我根本就不知道。”在合同上签字的村民施发兴一脸困惑。

    据记者调查,合同上22个村民的签字,其中有的是由社长喻志刚和会计方志和代签,有的在签字时根本就不知道是卖林,有的是由未成年的孩子代大人签,但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都是签在喻志刚等人带去的信笺纸上而不是签在合同上。离奇的是,已死了5年多的村民杜秀芝也赫然在合同上签了字。

    “杜秀芝是我姑妈,已死了5年多了,是喻志刚让我代我姑妈签字的,我不敢不签。”杜秀芝的侄子杜忠华告诉记者。

    更为离奇的是,由死者杜秀芝等22个村民签字的另一份合同不久又出现了,在这份相同模式相同条款签订时间也相同的合同里,林地面积变为3020亩,林木蓄积量写明13429立方米(其中思茅松5518立方米,西南桦7911立方米),交易金额变成31万元。同样,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也只有签字没有按手印、盖公章。

    记者找到思茅福通木业有限公司(下称福通公司)要求查看其与开花社签订的合同原件,该公司党委书记赵家藩称,合同原件已被公司一副总带走,无法提供。

    凭借这两份严重背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合同,福通公司就把开花社的2210(或3020)亩天然林,变为“福通林场官房分场”。随即修通了进山的公路,组织了几百人的砍树队伍,几十台油锯、几十辆东风车,锯的锯拉的拉,仅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2210(或3020)亩天然林(不论大小)全被砍光,一座座山头、一道道山梁裸露了一段时间,又被丛生的杂草覆盖。

    但施发兴、杜忠华们没有想到的是,在翠云区“林业产权改革”的大盘子里,集体天然林惨遭“剃光头”的,他们开花社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后一家。

    以改革的名义皆伐天然林

    据记者调查,思茅市翠云区的“林业产权改革”肇始于2003年,是年6月,经过了一番周密部署,以“改革”的名义大规模皆伐天然林的运动,就在翠云区各乡镇、各村组轰轰烈烈展开。

    记者在六顺乡的官房村开花社、炮掌山村岔河社、团结村绵秧寨社等砍伐现场看到,已经剃光头的地方,断枝横陈,残桩兀立(有的林区公路边、山沟里,还堆放着数立方米到数十立方米思茅松、西南桦等木料,直径在30公分以上);有的大树被连根拔起移走,留下一个个断根支离的土坑——疯长的野草正以无尽的精力,欲把这惨烈的“屠场”掩盖……正在砍伐的地方,油锯轰鸣,树倒人叫,车来车往。记者在绵秧寨的砍伐现场拍照时发现,一棵两人合抱的西南桦如果用斧头砍倒估计要花几个小时,但用油锯仅十多分钟,就轰然倒地,随即就被“肢解”为一段段木料,装车运走。

    “我们先砍大树,再砍小树,最后把杂木砍光,好种思茅松。”砍树的工人抹着汗对记者说。不断倒地的大树死亡时扑打大地的绝响,成为记者采访时惊心动魄的配音……

    “这些公司太精了,长得不好的山林他们不买,都是买长得好砍了后能赚大钱的。”陪同记者采访的村民告诉记者,被砍光的是从明、清时候就遗留下来的老古树,不单有思茅松,还有秃杉、红椿、桫椤、蚬木、水清树等数十种珍贵树种,均属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有的长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可叹这些“祖宗”级的树木在油锯下纷纷倒地,变成豪华家具、高档木地板等木制品。

    “在翠云区,我们和多个合作社办的民营林场面积是41000亩,政府已同意并规划后纳入我们民营林场的版图。从2003年开始至今因为指标控制,我们大约采伐了两万亩。另外的众和、沪海这两家公司的面积和我们的差不多,相差就是几百亩。”福通公司的党委书记赵家藩告诉记者的话,证实了在三年多时间内,单是被福通、众和与沪海三家公司圈占的山林面积就有近14万亩(后经翠云区政府批准,福通公司又新增经营面积19000亩),而皆伐的天然林大约有60000多亩——这与记者调查的结果相近。据翠云区林业局原局长王绍文(现任翠云区政府秘书长)介绍,2005年该局对采伐指标作如此分配:三木集团(国有)21770立方米;福通6210立方米;众和5750立方米;沪海6210立方米。2006年各公司分配到的指标和2005年差不多。

 

 但记者采访时发现,在皆伐天然林运动中推波助澜的并不仅以上这几家公司,还有其他公司甚至私人老板参与。如绵秧寨的5437亩天然林,正由思茅市自主择业公司组织人皆伐;那棵落村大新寨社的2000亩天然林,也正被一私人老板组织人皆伐。

    据记者调查统计,仅在翠云区六顺乡,就有6个村委会18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天然林被皆伐,总面积有72000多亩,其中有7437亩正在砍伐;已经和福通、众和等公司签订了卖林合同但未砍伐的有6个村民小组,卖林面积有21466亩。

    所有这些砍伐都是由翠云区林业局下发采伐指标、“林木采伐许可证”及运输证——王邵文认为林业局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改革”。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福通、众和、自主择业等公司都纷纷在思茅市的江城、普洱等县开疆拓土,采取“合作造林”、“债务置换”等方式大量“圈林”。福通公司的赵家藩书记告诉记者,“我们公司的原料基地,在思茅有四万多亩,在普洱有十二万多亩。因为我们在普洱县城投资了一个多亿搞城市建设,县政府就用国有山林十二万亩置换给我们作原材料基地,现在普洱县还差我们5000多万元,准备再划十万亩左右的山林给我们。我们在普洱的山林,只砍了三四万亩。”赵家藩还一再强调,他们公司把树砍光后并没有让林地荒芜,而是马上就种上了思茅松。

    先毁天然林,再种经济树

    一棵一人合抱的松树残桩旁,一株高30公分左右的小思茅松在风中摇曳。在六顺乡,这样的场景比比皆是。

    “我在官房大队(现官房村委会)当护林员的时候,我们大队到处都是自然林,森林一眼看不到边,一两人、几个人合抱的老古树遍山都是,有的地方还是原始森林。那时,偷砍一棵树就要罚款,偷砍三棵以上价值50元就要判刑。就是在1958年大炼钢铁的时候,我们大队的森林都没有被砍过,可现在,政府说一声砍,就卖给私人全砍光了。”74岁的老人、原官房大队的民兵连长兼护林员方小二指着自家房子周围被“剃光”的一个个山头,黯然神伤。

    开花社的老社长金正才更是伤心:“福通公司砍我们的山林实际有3480亩,一亩山林的木材起码要卖两万元以上,3000多亩就是6000多万元,当初我们向村公所和乡政府提出大家集资20万买下自己的山林是为了保住老祖宗留给我们的财产,我是算过账的,只要不砍树,采两年松脂就可以把这20万找回来,但政府说我们没有资格买,结果18万元就卖给福通公司,这样,老祖宗留给我们子孙后代的这片山林就完了。”

    “我们买山林的原因,主要是想搞第二代林,就是种思茅松,一是长得好,平均8年左右长到(直径)10公分左右就可以间伐了;二是材质好;三是还可以采松脂,一棵直径20公分以上的松树一年可采摘松脂3公斤左右,经济效益好。”福通公司的赵家藩书记告诉记者。

    砍树卖钱,种树找钱——这是否就是思茅市翠允区进行“林业产权改革”的利益诱因?

编辑: 木瓜树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6-88-9526 0571-8643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