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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花市 我们能否留住匆匆逝去的脚步

来源:大洋网友  2005-11-18 14:42:42


    重读上述记述,再联系越秀花市的易址,感触良多:其实,越秀花市作为广州的“名片”,在清代已如是,否则,这些游记就不会专门记载下来。而这“花市”能引起外来游人的注意,除了与“他省布置不同”外,更在于她已成为粤人的一种习俗,一种异于中原的文化!而且,尽管“城堙内外,终岁各庙作道场”,但游记所记的仍是最中心的“双门底道场”,至于其余的“如是者,不一而足”。这,恐怕只能归因于文化积淀的结果!

    是啊,越秀花市,也许就如海市蜃楼,只有在特定的天气条件、特定的地理环境、特定的空间氛围下,才能折射出令人振奋的旷世奇观!

    也许有人会说,越秀区的行政区域扩大了,另外找个地方办传统的花市,说不定会为传承这一民俗带来新的机遇。也许,也许会这样,因为越秀花市有今天的地位和号召力也历经了几百年的文化积淀,也许若干个百年之后,新的民俗文化同样成为我们后人的一种精神归依,同样成为一种凝聚力和吸引力。但是,我总觉得,当一种文化未走到其尽头,或者用哲学的语言说,其所赖以生存的客观条件仍然存在的时候,用一种行政的、人为的手段去扭转其前进的方向,将会得不偿失!

    据有关资料显示,越秀花市是广州市历史最长的花市,于明代始繁盛,明末至清乾嘉年间已形成以卖素馨花瓣及其他加工品为主的花市。1964年开始,广州迎春花市就以越秀区花市为中心花市。我想,越秀花市作为中心花市的地位之所一直未变,更多的在于其规模一直是最大的。近两年,因各种原因,越秀花市的占地面积缩小了,但其人流量仍稳居全市10大花市之首,2004年,越秀花市人流量达到123万人次,最高峰时一天就有50万人次涌入;2005年,花市第一天,就有39万人进入越秀花市,占全市花市人流量的1/3强;除夕夜12时,越秀花市正门每分钟仍有大约500人进场!如此兴旺的场景,我真的看不出越秀花市有消亡的迹象。相反,不少朋友都说,昔日东山花市设于东川路,逛花街的欲望还强烈些,现在搬到大沙头,反而不想去……

    当然,搬迁越秀花市,我们可以列出千万种理由,什么道路交通原因,什么消防原因,以及由此产生的管理成本,等等。这不无道理。但是,社会管理要付出成本,传承文化也需要付出成本啊。如果我们光是将越秀花市看成是年宵市场,那我们解决问题的角度当然完全不同了,所以,若干年前,有人提出在花卉市场如此繁盛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办花市的问题;之后又有人提出,是否可以让花市登堂入室?如果一切传统都要“现代化”,那么我们的市委书记林树森还会说出“未来的城市以文化论输赢”这句话吗?!

    重视对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我们更多的是投入到历史文化遗迹遗址上。这当然很重要,因此,尽管老广州对儿童公园有着许多割舍不下的情结,但是,我们还是愉快地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然而,当前我们谈对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不能只局限于对实物形态的文化的保护上,应当把范围扩大到对被称为“活态文化”的这些非物质贵遗产上来。如果说,遗迹遗址怎么“遗”也还有迹可循,那么,这些非物质形态的民俗,一旦消弥,便再难难觅踪影了!

    其实,越秀花市无论搬到哪儿,都同样存在交通问题、消防问题以及管理成本问题,即使在体育馆举办球赛,象去年在天河体育场举办的国家队对香港队的那场足球赛,不同样有这样的问题吗?只不过那些带有商业性质的赛事有利可图,政府不必投入太多而已。如果我们的管理者都用这种角度去看问题,那么许多公益活动就一定不能搞了,花市这一延续了几百年的文化传统,在不久的将来只能在尘封的书报中觅得片言只句!

    行政区划只是一个历史概念,我们真的不希望越秀花市也成为一个仅与之相联系的历史事件!

    近两天,每当我想到越秀花市易址一事时,萦绕在我脑海中的一句话是:政府的管理手段必须适应变化了的形势,而不是要新的形势去迁就落后的管理手段!据说,这句话是现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树森说的!

编辑: 木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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