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绿化赔偿执行新标准 砍一棵树赔2000
来源:泉州晚报 作者:王金植 2006/3/18 9:13:44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城市绿化赔偿执行新标准,砍伐一株乔木绿化大树得赔偿2000元。
据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蔡先生介绍,城市绿化赔偿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包含苗木的移植、砍伐费用及附属配套设施费用;其中,属于行道树的收费标准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新的收费标准具体为:
乔木:根据树木胸径大小、落叶还是常绿、速生还是慢生,收费标准被分为26档,其中最低标准为50元/株,最高标准在2000元/株以上。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每增加1厘米,每株加收150元或200元不等。
灌木:共分三档,冠径不大于50厘米、单株造型的,每株收费30元,冠径每增加1厘米,加收20元;冠径不大于30厘米、单株自然形态的,每株收费20元,冠径每增加1厘米,加收20元;绿篱或片植高度不大于50厘米的,每平方米收费80元,高度每增加10厘米,加收30元。
棕榈科植物:地径不大于8厘米的,每株收费60元;地径大于8厘米的,每增加1厘米,加收15元。
攀援植物:按覆盖面积每平方米收费50元。
园林绿地临时使用收费标准:设区市每日每平方米为0.60元,其他市、县每日每平方米为0.40元。占用绿地做商业广告的,按广告版面面积计算收费。
据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的蔡先生介绍,我市全面征收城市绿化赔偿费已一年多。此次规定的城市绿化赔偿收费标准自3月1日起执行,赔偿项目分的更细,操作性更强。3月1日之前的收费标准仍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执行。
编辑: 木瓜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