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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欲推出气象保险 涉及花卉等多个行业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徐毅儿 魏维宽 杨绮薇  2006/4/20 9:25:20


    据余勇介绍,几年前美国某大型能源公司就率先推出了气象险,如今已在法国、德国、日本等国迅速发展。而日本盛行的气象险,其运作过程大致是:“申请保险业务的企业先支付给负责保险的公司一笔合同金,接着商定具体条件。如1个月内要是有1天以上的降雨量超过了20毫米,企业即可按照下雨的天数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的金额补助;要是没有1天的降雨量超过20毫米,那就意味着合同金全数奉送给保险公司。”

    余勇称,该保险一般分两类:一类是约定保险。例如,降雨可被看作不利天气,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事先约定一个雨量值,一旦实际降雨量达到或超过约定雨量,保险公司就要向投保人支付赔偿金。另一类称作放弃保险。由于不利天气使户外活动被迫放弃或改期,保险公司则赔偿户外活动的花费。如今在英国,凡与天气有关的户外活动,诸如足球赛、空中特技表演、花卉展览,甚至外出旅游等等,都愿意购买天气保险。

    市场预测:企业保险需求更大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表的报告显示,去年,全球天气灾害经济代价破纪录,与天气有关的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2000亿美元,保险公司损失高达700多亿美元,打破了2004年所保持的最高“纪录”——经济损失为1450亿美元,保险赔付约450亿美元。

    在我国,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年平均:20世纪的50年代是80亿元,70年代245亿元,80年代410亿元,90年代已突破1000亿元大关,本世纪以来已接近或超过2000亿元……因天气灾害所造成的经济呈直线上升趋势。

    余勇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地区单位面积财产“含金量”的提高,气象灾害给社会带来的损失将越来越大,企业对保险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大。中国气象学会的专家告诉记者,在国外,“气象险”早成气候,精明的企业和商家为减少自己的运作风险,购买气象险己经形成一项业务习惯,气象灾害甚至成为保险业防不胜防的最大威胁。

    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开办“气象险”这项新业项。该专家称,“气象险”在我国未能发展起来是有原因的。仅以农业为例,我国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一向很差,农户自身的防灾抗灾能力更极其有限,一旦遭遇天灾,几年都不得翻身。气象灾害让农业保险处于“赔不起、保不起”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如果按照农民能接受的费率,保险公司赔不起;如果按照保险公司能接受的费率,农民保不起,由此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补充观点气象与保险早已有合作

    其实,我国虽未开办“气象险”这项新业项,但与天气有关的保险业早已萌生。

    广东省气象局广州国际专业气象台副台长罗森波告诉记者,广东的气象部门与保险企业合作自上世纪90年代初就有了,它是一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所允许的有偿服务,并被企业所接受。

    罗森波称,早在10多年前,广东省气象局就与国内三大保险公司(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存在业务合作关系,并保持至今。“保险公司本身有三大功能,分别为防灾、理赔和展业,这三大功能无不与气象服务有密切联系!”罗森波如是说。

    罗森波认为,防与不防很重要,在气象灾害到来之前,气象部门及时将服务信息提供给用户,将有效减少和避免损失。在理赔方面,当气象灾害已经发生,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是什么,该不该赔?这都需要气象部门去调查确定。

    罗森波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上世纪90年代末,原东山区有一家宾馆,其程控电话交换机连续3年被雷击,对于这样的理赔案件,就需要气象部门去翻查当时当地的打雷记录,以确定保险公司应不应该理赔。

    此外,在展览行业方面,保险公司对气象部门的依赖同样非常大,如由气象部门向保险公司提供气象指标,进行承保风险分析,确定“费率”(即赔付率)等。据介绍,在广东,“大风8级”、“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等成为陆地企业财产的理赔条件,这些规定自90年代开始一直被沿用下来。

    相关链接气象信息可“造福

编辑: 木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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