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湾沟:破获重大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王元奎 2017/5/9 17:16:54
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中,吉林湾沟森林公安分局集中警力,精心部署,加大打击力度,成功侦破一起重大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近日,案件侦查终结,依法移送起诉。
1月11日16时30分,湾沟森林公安分局榆树川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在湾沟林业局榆树川经营所辖区21林班21小班内,有人利用钩机等设备采伐国有林木。现场几百株落叶松遭到砍伐。”鉴于案情重大,榆树川派出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分局党委做了汇报,湾沟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杨金昌高度重视,要求森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会同榆树川派出所全力查清此案。
森侦大队组织精干民警迅速赶到案发地,案发现场钩机装车,人拽马捞,如同林场采伐作业。看案发现场场面不像是盗伐现场。在询问现场人员时,都说是老板贾某有采伐证,属于办证采伐。办案人员迅速找到贾某,贾某称在抚松县林业局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办案民警也感到蹊跷,哪有这样的盗伐现场?难道是举报人员举报有误?
“确定权属!”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尹建亮立即安排民警请来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携带林相图、GPS定位仪赶到现场,经勘查确定采伐林木为国有林场林木。民警立即将涉案人员贾某(男,48岁,现住抚松县抚松镇西关街道,职业为抚松镇联办林场护林员)控制住,带到分局讯问。
讯问中贾某一直狡辩,称采伐林班是购买的抚松县抚松镇西关村的集体林,属于有证采伐。民警再次核实采伐证,通过对照电子林相图GPS经纬度坐标点,确定这两张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地点与采伐现场不符。贾某看到自己的罪行就要暴露,又狡辩说采伐找错了地点。如果真是采错了地点,案件定性就完全不同,显然,狡猾的贾某在为自己减轻罪行。
“一定要撬开贾某的嘴,决不能让贾某逃脱法律制裁。”局长杨金昌下达任务。办案人员迅速调整审讯方向,从采伐设计流程入手,寻找案件突破口。办案民警抓住每一个环节,连续发问,贾某在大量的证据和强大的压力下,话语前后矛盾,最终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明知采伐地点却采伐他处林区的犯罪事实。
由于林业局禁采,木材市场价格不断升高,于是贾某产生了盗伐木材谋取暴利的想法。2016年9月,贾某到抚松县林业局办理了两张采伐许可证,并以这两张采伐证掩人耳目,以每立方米150元工本费找到油锯手、装车工和钩机,形成放树、积材、装车、运输“一条龙”的盗伐林木链条,于2017年1月2日至11日期间,组织人员进入湾沟林业局榆树川经营所施业区21林班21小班实施盗伐行为。原计划在该处盗伐完木材之后,再到其他几个已经踩好点的地点继续盗伐,没想到被办案人员识破,打破了他的发财梦。经湾沟林业局林业调查设计队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贾某共计盗伐落叶松树木905株,合立木材积260.64立方米。贾某将其中27.2立方米原木卖给湾沟镇居民王某,得赃款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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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牡丹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