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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一村民滥伐林木68.5立方米 获刑三年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聂艳萍  2017/6/13 14:19:16

记者从大英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徐某承包了大英县象山镇永南坝村1、2、3、4、6、10、11社沿郪江河的土地用于种植农作物,因郪江河沿线的树木影响承包地里农作物的生长,徐其万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6月6日,也就“世界环境日”的第二天安排人员使用油锯和砍刀等工具对该村7个社在郪江河沿线的树木进行砍伐和环剥。

经鉴定,被其砍伐和环剥的林木蓄积68.5立方米。其虽在砍伐、环剥林木前告知了村委会及村民,并得到大部分村民的同意,但其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属滥伐林木,且数量巨大,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大部分村民请求对其从宽处理,及主动缴纳了罚金,有悔罪表现,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庭审中也认识到自己不懂法,才走上今天的道路,并愿意通过今天的审判,学法、懂法。

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评估意见,对被告人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文中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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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牡丹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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