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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偷了新洛公路旁2棵桂花树,给绿化工程造成不良后果。我愿接受法律的制裁。今后,我一定会爱护绿化工程,保护绿化树木。”昨日,记者在一份悔过书上看到这样的话。
写悔过书的陈某是武陟县人。近日,他开车经过新洛公路武陟县大封镇老催庄段时,见路边绿色长廊内的桂花树长势良好,便下车偷了两棵,准备带回去种到自家院子里。不料,他刚拔出桂花树,便被该县园林绿化巡逻队队员抓住了。然而,陈某趁巡逻队队员不备,拔腿逃走了。
接警后,武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最终在陈某家中将其抓获。
陈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诚恳,写下一份悔过书。武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陈某进行了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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