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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今起施行

来源:江门日报  作者:冯雄汉  2006/9/1 10:24:22

    《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经今年4月12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今天起施行。市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负责人昨天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进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都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近年来,由于社会对野生动植物的需求过大,导致一些有益和有重要经济和科研价值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因乱捕滥挖而日趋减少,有的成为濒危物种。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减少,已经危及人类自身的利益和生存,现在多保护一种物种,就是为子孙后代多保存一份宝贵财富。    

    据了解,我市目前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4种、野生植物31种,近年我市都有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申请进出口的个案,如红豆杉、土沉香等植物,以及近年来在我市的驯养繁殖较为成功的鸵鸟、食蟹猴、蛇类等动物及其产品,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出口,尤其是被国家林业局列为蛇类驯养繁殖的试点单位的我市大东洋蛇类研究中心驯养繁殖较为成功的眼镜蛇、眼镜王蛇等,外销国际市场的潜力巨大。

编辑: 木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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