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商人网
  • 人物搜索
  • 其他搜索

按字母查找: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园林名人堂首页 >> 商人动态 >> 正文

玫瑰花里的知识产权 "盗版"栽种付要专利费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徐迅雷  2007/1/9 10:21:00

    年初这两天,全国高级法院院长聚在济南开会,传来了不少重要信息,比如全国法院民事案件逾三成调解结案,比如要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比如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保障人权,去年前11个月共宣告了1464人无罪,等等。肖扬院长还首次提出“司法和谐”理念,要求注重创建和谐的诉讼秩序。在这样宏大的主题中,我很关心在谈及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时肖扬所说的:法院将加大科技成果权和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制止盗版、侵犯专利权等侵权行为,同时,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这真的蛮重要,或许这意味着今后老外状告商家产销仿冒名牌之类的案件会多起来。商家也好,消费者也罢,对知识产权认知程度的提高,确实有个过程,而司法介入是最好的助推剂。

    此刻,你案头花瓶里或许插着一朵奇异的玫瑰花,它也许有可能就是“盗版”的。有些美丽花卉里含着知识产权,背后有着农艺师、园艺师多年财力和汗水的投入,往往是极不容易才栽培成功。比如我国有一种“三色玫瑰”名为“冰清”,连续3代使用变异枝条进行繁殖后才呈现出三色花瓣,最终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这些含有知识产权的美丽之花,如果被你偷偷“盗版”栽种出售了,不付给人家研发者专利费,那人家不亏大了,今后谁还有劲头去开发新的花骨朵?

    是人家的专利,就应让人家得利。今天,在美国商务部的大门口上,还刻着林肯总统的一句名言:“专利制度就是将利益的燃料添加到天才之火上。”爱迪生一生共有1000多项发明,就得益于这“利益燃料”的助推。如果这些“利益燃料”添加到了“小偷大盗”身上,岂非“扶邪压正”增添了邪火?

    早在1775年,世界上就首次出现了纺织品被仿冒的情形。地球人都知道中药出自哪里,可我们的“中药”似乎很不“重要”,大钱都给人家赚走了。有报道说,我们研发的“六神丸”,日本改头换面搞成“救心丸”,年销售额上亿美元;我国的“牛黄清心液”,韩国将其弄成“牛黄清心丸”,年产值也是近亿美元。而我国中药制剂全年出口仅仅1亿美元左右,是国际植物药市交易160亿美元“大蛋糕”中的一丁点儿。

    带有知识产权的玫瑰花,就是“含金”的玫瑰花。汉字出自哪里不用说了,可我国手机汉字输入技术一直依赖进口,每台手机都须向老外支付技术专利费,每年高达数亿元——手机输汉字这朵“含金”的玫瑰花掌握在外国人手里。而这些数字更惊心:在我国申请发明专利的竟有八成来自国外,我国无自己专利的企业达99%,拥有商标的企业也仅有4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更少得可怜,仅有万分之三,所谓“有制造没创造,有知识没产权”是也。

    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样保护好他人的知识产权——这是我们的必由之路,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保护知识产权,就应成为国家战略、成为部门职责、成为公众意识。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不久前说,我国历史上没有版权的概念,这些年知识产权立法是跟上了,但国外意见很大的是知识产权执法太差。要保护“玫瑰花”里的知识产权,职能部门就要执法到位,司法断案的能力力度要跟上,这是司法和谐的需要,也是社会和谐的需要;而公众则需努力做到不买“盗版”的“玫瑰花”。

编辑: 红豆树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客服邮箱:Service@Yufsdfsddfin.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656623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