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便道毁了苗圃苗木 园艺公司获赔1900万元
来源:浙江法制报第二版 作者:慕雨 日期:2007-4-24
申嘉湖高速公路因建设需要修了一条便道,结果因为所修便道有一段经过苗圃毁坏了苗木,苗圃所有者浙江云峰园艺有限公司向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索赔损失4000余万元。日前,湖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两单位共同赔偿云峰园艺公司苗木损失近1900万元。
据了解,浙江云峰园艺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2年1月8日,该公司拥有包括湖州市道场浜基地、湾山基地、茅蓬坞基地在内的多处生产基地,主要生产、出口观赏竹苗、苗木,产品主要销往欧洲。2005年3月10日,申嘉湖高速公路因建设需要,在该公司的苗圃中开挖便道,造成该公司3个基地的竹苗、苗木毁坏,经评估毁坏的竹苗、苗木价值达3200多万元。
湖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两单位为建设申嘉湖高速公路的需要,损坏了浙江云峰园艺有限公司所种植的种竹和苗木,其行为构成了对云峰园艺公司财产所有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经界定损失范围,判决两单位共同赔偿云峰园艺公司苗木损失近1900万元。
编辑:红豆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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