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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稳步提升 产业蓬勃发展
来源:林业局 日期:2010-11-16
林木种苗产业蓬勃发展 随着国土绿化工作的深入推进,林木种苗需求日益旺盛,加之种苗培育技术的不断创新,带动林木种苗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产业化、市场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就业容量明显增加,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国林木种苗产业总产值达1200亿元。 10年来,江苏省育苗面积年均增长12.5万亩,产苗量年均增长1.4亿株,总产值年均增长13亿元,全省育苗面积已达151万亩,年产苗木24亿株,年产值150亿元。 山东省年育苗面积120万亩,年产苗木18亿株,有大中型种苗龙头企业2000多家,其中11家企业注册了苗木商标,创建了12个苗木品牌,年产值达60亿元,从业人数达100多万人。 安徽省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60万亩,年产值达40亿元。 山西省太谷县今年苗木产业收入达2.5亿元,农民人均增收1190元。 在许多地方,林木种苗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 坚持依法治种成效明显 2000年种子法颁布施行以来,北京、吉林等23个省(区、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颁布了种子法实施办法或地方条例,国家林业局出台了15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级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制定了200多件配套规定和200多项地方标准,初步形成了以种子法为主体,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 依法建立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林木品种审定、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等制度,林木种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林木种子和苗木合格率近年来均稳定在90%以上。 同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林木种苗违法行为,全国共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无标签、假劣种苗等违法案件200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重庆市对工程造林实行种苗“一签两证”制度、种苗招投标制度、市外调苗准入制度、种苗最高限价制度和种苗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用种安全和种苗质量。 推荐阅读: 编辑: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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