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苗“另类营销”难长久
来源:中国花卉报 作者:郭云龙 2011/6/30 14:33:37
“本场大量提供占地苗”、“占地苗量大价优,欲购从速”。近年来,有关销售占地苗的广告在各种网站频频出现,面向征地和拆迁户提供苗木成为一个市场新现象。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园林苗木市场,质量低、长势差的苗木处在被淘汰的边缘,而以占地苗为“噱头”,低价销售低质苗木更是行不通,不可能被市场接受。
河北一家销售果树占地苗的苗圃经理告诉记者,占地苗大行其道,有其存在的原因。他表示,现在城市建设,城乡改造、公路建设征地过程中企业或农民为了多要补偿款,往往采取突击搭建设施和补种苗木,赶在拆迁前突击种树的情况非常普遍,这就给苗木生产者提供了一部分市场。
记者还发现,在一些绿化苗木主产区,销售占地苗的生产者也大有人在。南京汤泉一家苗圃在网站发布信息称,专供占地苗,量大价优;北京一家苗木基地也在网站发布信息称,公司大量供应银杏、雪松、白皮松等占地苗。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多位苗木经纪人,他们普遍认为,销售占地苗对现有的市场构不成威胁,更谈不上冲击。因为绿化市场根本不需要这样的苗木,这些苗木从树形、规格方面来看,不可能进入绿化市场。但由于“占地苗”价格便宜,很容易影响苗圃生产者的判断,一旦采购了这样的苗木投入生产,对苗圃的后期销售影响很大。
记者在“百度知道”输入“占地苗”,发现询问占地苗信息的人也不少,一名网友发布问题称:我家地被征了要些占地苗,哪里有卖?这位网友还注明求购短期内长得很高的速生苗木。事实上,采取突击种树来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行为根本行不通,而且存在很大风险。按照规定,凡是政府部门征地公告发布后所栽种的苗木,政府部门不予赔偿。据了解,一旦土地被规划为征地拆迁范围,相关部门会提前对土地上的苗木进行登记,农户或企业抢种抢种的苗木得不到任何补偿。江苏省南京市的高某在被征用土地中种植了近两万株观赏树木,包括香樟、栾树、桂花等,希望能获得地上附着物的赔偿,结果政府部门明确回应,调查登记工作已经结束,所种植的花木不能获得赔偿。
业内人士表示,在苗木行业,兜售占地苗的现象不能长久。苗木市场的主要服务对象还是园林绿化、植树造林等工程,随着买方市场对苗木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质量低下的苗木市场空间将越来越小,以经营“占地苗”为主的生产者会逐步被市场淘汰。苗木生产者把销售目标瞄向一个不稳定、甚至是畸形的市场,这种经营不可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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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毛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