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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改“四大创新”值得总结推广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2012-3-23 16:12:00

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日前在衢州市龙游县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张建龙指出,浙江集体林改推进了“四大创新”,值得总结和推广。

张建龙说,浙江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起步早、行动快,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认真细致,在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础上,迅速推进深化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推进了“四大创新”,即围绕“资本进入”,创新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围绕“风险防控”,创新森林保险;围绕“数字管理”,创新林业信息化平台;围绕“服务林农”,创新林业管理机构。浙江省要进一步探索新的经验,争做新的榜样,继续走在全国林业改革和发展的前列,为林业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要以林业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做好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工作;要围绕“兴林富民”,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要围绕确保林农不失山失地,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要围绕加强林业法律援助和仲裁,建立农民合法权益法律保障体系。

葛慧君说,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为现代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要顺应现代林业发展趋势和农民群众要求,创新工作机制,深化配套改革,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要以扎实细致的作风、开拓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推进“森林浙江”建设、发展山区经济作出更大的贡献。

截至目前,浙江省已完成核(发)林权证面积8654.5万亩,占应核(发)证面积的96.8%;核(发)林权证425.9万本,占应核(发)林权证的99%;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143.9万份,占应签订承包合同的97.5%。该省已成为全国率先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省份之一,初步实现了资源增长、林农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目前,浙江省森林覆盖率达60.58%,2011年林业总产值突破3155亿元,林业占农民收入的比重超过18%,山区县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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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郁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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