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十年:林业工作站十年建设成果
来源:中国林业网 2012/11/30 10:50:34
林业工作站十年建设成果(三)
——职能作用不可替代
林业工作站特别是乡镇林业工作站是林业的“显示终端”。2003年,中央在《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对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要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多年来,林业工作站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坚持素质强站、质量建站,开拓创新,扎实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发挥了林业工作站在林业部门与林农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林业建设中的基础保障作用。
一、在林业政策宣传中作用突出。多年来,无论是在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生态公益林管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还是在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保护中,乡镇林业工作站职工艰苦创业、无私奉献、依法办事、文明服务,深入山区,进村入户,把党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送到千家万户,强化了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绿化意识,提高了对发展林业、保护森林、改善生态重要性的认识,调动了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积极性。
二、在生态建设中作用突出。林业工作站具体承担着组织、指导实施造林绿化规划,作业设计、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各项工作。据统计,仅2011年,全国林业工作站就指导组织完成造林面积370万公顷,指导组织完成封山育林面积124万公顷,四旁植树20亿株,育苗面积33万公顷,抚育作业面积881万公顷。此外,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乡镇林业工作站不辱使命,坚守在林改第一线,全程参与林改,全心投入林改,积极充当林改的排头兵,踏遍千山万水,走进千家万户,道尽千言万语,历尽千辛万苦,在林改政策宣传、调查勘界、内业整理、配合发证、纠纷调处等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保障了林改顺利进行。
四、在资源保护中作用突出。长期以来,林业工作站紧紧围绕“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加强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的政策措施,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截至2011年,全国有10615个林业工作站加挂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的牌子,占总站数的34.0%。有1620个林业工作站加挂了林业仲裁委员会牌子。有12744个林业工作站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委托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占总站数的45.6%,10年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17万起。自2006年以来,全国林政案件发生数量连续下降,2009年林政案件发生量首次降至30万起以下。期间,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办公室自身受理林政案件3200起,并对其中的200余起进行了重点督办。同时,在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林区火源管理等方面,林业工作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五、社会化服务中作用突出。林业工作站充分发挥了解掌握国家政策、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熟悉农村社情的自身工作优势,大力普及林业科技知识、培训农民技术员、建立科技推广示范基地、推广林业先进技术。截至2011年底,全国林业工作站共建立科技示范基地101万公顷,推广面积182万公顷,建立站办林场1155个。与此同时,林业工作站积极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仅2011年,全国林业工作站就指导扶持林业合作经济组织2.6万个,会员数近240万人,带动农户近600万户,连接基地面积近5000万亩,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林业产业发展,加快了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
林业工作站十年建设成果(四)
——森林保险蓬勃发展
国家财政补贴性森林保险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一项兴林惠民的重大政策措施,对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保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提出“在基层林业工作站培训一大批熟悉森林保险的业务队伍,为扩大森林保险规模、实现农民与保险公司双赢奠定坚实基础”。同年,国家林业局决定由工作总站负责森林保险操作层面的引导和管理工作,森林保险工作正式启动。两年来,工作总站始终坚守“为林业服务、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与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密切协作,积极推进森林保险工作有效开展。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纳入国家财政补贴的森林保险试点范围。
一、工作机制逐渐完善。2010年,经反复商讨,工作总站与中国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共同推进森林保险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在森林保险承保、理赔、防灾防损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在此基础上,同年,双方联合下发《关于共同推进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保财险发〔2010〕330号),对保险公司和林业主管部门双方在推进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及如何发挥林业工作站在森林保险试点工作中作用等提出指导性意见。2012年,为健全和完善森林保险制度,全力推进森林保险工作,双方又联合下发《关于深化互动合作进一步推动森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人保财险发〔2010〕354号),提出了深化互动合作,切实提升森林保险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切实保证森林保险规范运作和管理,建立森林保险防灾防损和信息共享机制等内容。
二、工作指导逐步深入。两年来,工作总站在森林保险的组织引导、宣传动员、业务培训和总结交流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工作逐步深入。在工作宣传上,在试点省制作和印发了7万余份《森林保险宣传手册》和2万份宣传海报,营造出了浓厚的森林保险工作氛围,有效地扩大了森林保险的影响。在业务培训上,连续两年组织举办森林保险业务培训班,系统培训工作人员近100人,突出强化了森林保险工作人员在保险政策、经营模式、体系建设、操作实物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在经验交流上,与国家林业局计财司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了“部分省区森林保险工作座谈会”,为推进工作集思广议;邀请中央政研室、中农办、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监会等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学者进行了工作座谈,共同为森林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三、工作试点逐年扩大。在中央财政的积极引导和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呈现逐年扩大的良好局面。2011年,辽宁、浙江、江西、福建、湖南、云南、广东、广西、四川等9个省(区)纳入国家财政补贴性森林保险试点范围,当年总投保面积7.28亿亩,中央财政累计拨付保费补贴资金5.02亿元。2012年,财政部将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扩大至全国,河北、安徽、河南、湖北、海南、重庆、贵州、陕西等8个省(市)新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森林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了17个省(区、市)。
森林保险让林业企业、林农和造林大户吃了“定心丸”,促进了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更进一步助推了现代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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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三叶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