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林业助推老工业基地振兴
来源:林业要情 2013/6/26 14:51:01
近年来,辽宁省将林业发展纳入国家振兴东北大局和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方向,林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为推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的实施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显著成效
(一)生态巨变,环绕辽宁的生态屏障格局基本形成,老工业基地的生态承载力持续增强。十年来,全省高质量地完成了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共完成造林面积3800多万亩。目前,全省林业用地面积10714.35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48.2%,其中,有林地面积8575.3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3.0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0.23%,比十年前增加了8.39个百分点。全省土地沙化和荒漠化趋势实现逆转,实现由“破坏大于治理”到“治理与破坏相持”并逐步实现逆转的历史性转变。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73处,保护区总面积1743.3万亩,占国土面积的8.1%;现有湿地总面积2088.3万亩,占国土面积的9.4%。生态建设取得重大成果,环绕辽宁的绿色生态屏障基本形成。全省林业生态效益总价值高达6003亿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达到4052亿元、湿地生态效益价值实现1951亿元。
(二)体制革新,占全省八成以上资源的集体林展现新风采,老工业基地发展活力增强。2005年,辽宁在北方率先启动以明晰林木所有权、放活林地使用权为主的集体林权改革。目前,林改确权率达99%以上,发证率95%以上,满意率98%以上,1523万农民参与了改革,以“五个一”工程为主的配套改革全面深化。林改释放出巨大潜力,并转化为强大的生产力,林业建设呈现出五大变化:由 “要我造林”变为“我要造林”、由“漠不关心”变为“主动管护”、由“只盯木头”变为“靠林地致富”、由“份额很小”变为“主要收入”、由“只靠政府”变为“多方投入”。辽宁林改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高度肯定,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的一面旗帜。
(三)产业崛起,涉林农民收入近四成来自林业,老工业基地农民就业空间增大。全省重点启动了“四个百万亩”经济林工程、“一县一业”林业项目和林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省林下经济开发面积已达2150万亩,全省林业总产值达到1547亿元,是2002年的11倍。全省涉林农民发展林下产业人均收入达到3600元,占其年人均总收入的39%。产业发展对县域经济的贡献份额显著提高,对农民增收致富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全省有5个县(市)已成为省政府“一县一业”林业产业示范县,占总量的1/3。开原市“中国彩色苗木产业第一县”、本溪“中国森林中药材产业基地”等一批名牌产业迅速崛起。全省走出一条林地增值、农民增收、生态良好的林下经济发展之路,绿荫下淌出真金白银,成为林农身边实实在在的“钱袋子”。国家林业局认为辽宁林下经济发展在全国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二、主要做法
(一)抢抓机遇,加大林业发展力度。一是抓住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机遇,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加快林业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辽宁省《生态建设纲要》、《产业发展纲要》。辽宁省还把“实施生态立省,建设绿色辽宁”,写进了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当中。林业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充分肯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两驾马车并驾齐驱。二是抓住非公林业发展机遇,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意见》,非公林业与公有林业一视同仁,极大地调动了建设者积极性,林业投入由财政拨款占87%下降到52%。三是抓住国家林权改革的机遇,2005年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林改在我国北方破冰,唤醒了辽宁9000多万亩沉睡的山林。四是抓住中央首次召开的林业工作会议机遇,省委省政府于200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辽宁又率先在全国启动林权综合配套改革。这一系列新文件的出台、试点的推进、工作的实践,使林业建设思路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生态建设数量质量大幅提高,产业实现恢复性、后发性发展,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二)突出建设生态林业,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十年来,全省坚持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一是大力实施以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和沿海防护林等为重点的国家工程。仅退耕还林工程就完成造林1000多万亩。二是加大省级生态工程实施力度。启动实施了一系列省级重点工程,如1700万亩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1000公里长2公里宽的辽西北边界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1400公里长2公里宽的沿海经济带绿化工程、朝阳500万亩荒山绿化工程、“百校千村”绿化工程、“万村万树”绿化工程、阜新200万亩经济林工程等,大大加快了绿化辽宁进程。三是启动实施青山工程。计划用3到5年的时间,投资约180亿元,重点实施矿山生态治理,公路、铁路破坏山体修复等八大工程。现已投资68亿元,完成八大工程治理面积484万亩,取得初步成效。四是继续实施省级自费天然林保护工程。东部山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2010年蓄积达到11871万立方米,与10年前相比分别增长了9个百分点和31个百分点,新增林木价值每年达3.5亿元。辽西地区植被覆盖也大幅增加。据辽宁省气象局卫星遥感数据显示,辽西北地区植被覆盖率较4年前有明显提高,最高涨幅达20%。大气降尘总量明显降低,最低降幅达24%。
(三)突出发展民生林业,拓展林农增收领域。一是向八大主导产业发力。全省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原则,建立起了以高效商品用材林培育业、名特优经济林培育业、种苗花卉业、森林中药材、食用菌与山野菜为主的森林食品业、林产品精深加工业、野生动物驯养利用业及林业生态旅游和休闲服务业等八大主导产业为主的林业产业体系,林业发展领域进一步扩大,经济实力进一步壮大。二是向“一县一业”产业领域拓展。目前,全省已有61个县(市、区)确立了林地经济“一县一业”,10个县(市)确立了板栗、红松、榛子、优质核桃、山野菜、森林中药材、林蛙、鹿等作为举全县之力建设的一大产业,有5个县成为省政府“一县一业”示范县,占全省总数的31%。铁岭榛子已发展到100多万亩,年产量达2000多万公斤,占全国总产量的70%。全市从事榛子生产的农户达2万多户,年户均收入近3万元。三是向加工业领域拓展。全省各类林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970家。其中,已有122家企业被授予“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先后培育并完成了省级以上品牌和各种认证75项。林产品工业园区建设快速推进,彰武中国北方家具基地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9.0亿元,同128户企业签署投资协议(入驻企业79家),协议投资额110.48亿元。
(四)全民动员,挖掘林业发展潜力。辽宁集体所有制林地9000多万亩,占林业总用地面积的八成以上。林改前,林区群众对护林、防火、防虫漠不关心,局部地区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现象屡禁不止,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农民对林业的依赖程度不高,林业的巨大发展潜力没有得到释放和挖掘。创新林业发展体制,深化改革势在必行。2005年3月,辽宁在我国北方率先试水。八个月后,改革在辽宁省全面推开。依据自然条件多样,充分尊重民意,大胆探索,采取不同的改革模式,在全国率先将公益林纳入改革范围,率先建立电子档案。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改革基本完成,配套改革全面深入,重点实施“五个一”工程,重在破解“五个难”,即,建立一套制度,破解大发展难;形成一个网络,破解搞经营难;培育一个体系,破解闯市场难;搭建一个平台,破解群众办事难;编制一个方案,破解放活经营难。目前,全省建设林权管理服务中心52个,乡级分中心15个;组建林农经济合作组织2876个;各类专业协会672个;累计以林抵押贷款61亿,森林保险面积4700万亩。林改打破了集体林业大锅饭体制,破除了制约集体林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农民造林热情之高、护林力度之大、产业发展之好、致富步伐之快、投入渠道之广都前所未有。抚顺和本溪市涉林农民人均林业收入占总收入的58%和62%以上。集体林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正在加速形成。
(五)加大投入,提供发展资金保障。2012年全社会投入林业资金303亿元,是2002年的38.8倍,其中,财政拨款是2002年的23.3倍。全省初步形成了“政府扶持、信贷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林业投入机制。一是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鼓励发展林下经济。二是安排林下产业贴息资金2亿元,引导林业贷款资金60亿元投入到林下经济项目建设,撬动金融资本。三是设立“一县一业”奖补资金,每年安排“一县一业”以奖代补资金5000万元,对达标示范县奖励500万元。四是支持龙头企业,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林产品加工企业给予其固定资产投资5%的资金奖励;并从2011年开始,加大奖励力度,对新增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给予其固定资产投资额10%的奖励。五是支持打造品牌,每年安排名牌林产品奖励资金500万元。六是实施林业生态补偿政策,每年安排林业生态补偿财力转移支付资金1.93亿元,支持林业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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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三叶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