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阳生态文明建设亮点频现
回望2013年,贵阳的生态文明建设亮点频现,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升级生态保护“两庭三局”】
3月1日,贵阳市将2007年在全国率先成立的环境保护“两庭”更名为生态保护“两庭”,并在贵阳市检察院、清镇市检察院分别设置生态保护检察局,在贵阳市公安局设置生态保护分局,加上此前成立的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贵阳市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生态文明行政体制、司法体制。
【《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施行】
5月1日,全国出台的第一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正式施行,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被纳入法制化轨道。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
7月19日至21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在贵阳举行,论坛主题为“建设生态文明:绿色变革与转型--绿色产业、绿色城镇和绿色消费引领可持续发展”。
【贵阳入选“最中国生态名城”】
9月26日,“2013中国城市榜――全球网民推荐的中国生态城市”颁奖典礼举行,贵阳高票当选“最中国生态名城”,同时也是唯一上榜的省会城市。
【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正式揭牌】
9月8日,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揭牌,贵阳市人民政府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相互借鉴发展理念、共同探索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科技金融合作,开展人才互访、建立交流合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合作。
与此同时,贵阳的生态文明建设亦赢得了群众的肯定和支持,据初步统计,该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群众满意度从2011年的86%提高到目前的90%。
新闻点击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事记
2001年8月,贵阳定位为“森林之城”。
2002年,贵阳成为首个全国建设循环经济生态试点城市。
2004年11月,第一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国家林业局授予贵阳市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06年1月,贵阳公交第一台改装后的LNG(液化天然气)试验车正式上线载客运营。
2007年6月,贵阳市正式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
2007年8月,中国气象学专家组向贵阳颁发“中国避暑之都”匾额。
2007年12月,贵阳市委八届四次全会通过《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
2009年6月,国家环保部将贵阳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
2009年8月,首届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召开。
2010年3月1日,全国第一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正式施行。
2010年8月,贵阳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全国低碳试点城市。
2011年12月,贵阳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称号。
2012年1月,国发2号文件明确提出把贵阳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城市。
2012年11月,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挂牌成立。
2012年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批复《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2012-2020年)》,这是国家发改委审批的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城市规划。
2013年1月21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外交部批准举办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这是我国目前唯一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论坛。
2013年5月1日起,《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施行,这是全国第一个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专项法规。
2013年7月19日至21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在贵阳举行。
2013年9月8日,贵阳市政府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在贵阳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举行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揭牌仪式。实现“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成功结盟。
2014年1月1日,《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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