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保兴:村庄规划要坚持“逆向整治”原则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方方
个人简介:
仇保兴,男,汉族,浙江乐清市人。1953年11月23日出生于湖州市南浔区。197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就读于杭州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工学博士学位,高级城市规划师。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纪委委员,国务院汶川、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直辖市小组副组长。兼任第五届世界水大会主席,IWA国际水协中国和会主席,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同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事迹: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近日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举办的2014原生态民族文化论坛上提出,符合生态文明观的村庄规划与整治必须坚持“八项”原则,特别是在村庄整治设计上,要遵照与城市“逆向治理”的思路进行规划。
“乡村规划应尽可能保留乡村原有的自然地理形态、生物多样性和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及田园风光。”仇保兴说,当前有很多民族地区的村落还保持着原生态的状况,我们现在要下功夫把这些大自然和先人留下来的文化瑰宝完整的交给下一代人,这是我们的职责。所以符合生态文明观的村庄规划与整治需坚持的第一个原则,即是要保护好农村生态景观特色。
据仇保兴博士介绍,当前符合生态文明观的村庄规划与整治需坚持八项原则:一是坚持保护农村生态景观特色;二是坚持功能和空间的有机混合;三是保持乡村生态循环;四是传承乡土文化;五是坚持适用技术推广;六是尊重自然;七是制定乡规民约,保护传统风貌,加强防火安全;八是坚持“逆向的村庄整治”原则。
“城市里有的景观,例如广场、宽马路、整齐的行道树、玻璃幕墙建筑等等都不应在村庄中出现。”在谈到“逆向的村庄整治”原则时,仇保兴博士强调,村庄建筑必须是原生态的,特别是在公共设施建设上,要“反城市”而建。例如因地制宜的晒谷场、弯弯曲曲的乡间小道、就地取材的道路铺装、自然的树丛、当地风格的农舍和庭院经济等等,要与城市形成巨大反差。
“如果把城市比作阳的形态,那么村庄就是阴的形态,这样就能吸引更多的城市人到农村来,城市和农村形成了阴阳互补的状态。互补才能和谐发展。”
仇保兴博士最后提出,要树立城乡互补协调发展的思路,防止以城代乡同质发展。此外,要尽可能利用市场机制吸引贫困人口有序自然转移,而不宜盲目人为转移重建村庄或合并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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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珊瑚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