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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龙:规范林权流转 引导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陈永生  

张建龙:规范林权流转 引导健康发展

个人简介:

张建龙,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调国家林业局保护司,主持工作,1999年3月任保护司司长,2001年12月任科技司司长,2002年兼任国际竹藤中心主任、中国林学会副理事长。2003年9月任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6年11月起兼任国家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主要事迹:

张建龙:规范林权流转 引导健康发展

7月10日,国家林业局召开林业产权交易座谈会。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在会上说,林权交易流转的目的是促进林业发展。各地要超前监管,确保规范运作,引导林权流转市场健康发展,为现代林业建设提供支撑。

目前,我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转而进入深化、巩固成效的配套改革阶段,规范引导林权流转健康发展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流转林地1.62亿亩,占已确权林地的6.05%,涉及流转金额751亿元。

张建龙说,全国林权流转总体健康发展,各地积累了很好的经验。林权流转盘活了森林资源,降低了交易风险,吸引了社会资金,促进了规模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

“成绩要充分肯定,”张建龙说,“但是,林权流转也确实存在一些亟待规范和解决的问题。”他把这些问题概括为:市场不健全,交易不规范,信息不对等,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

对下一步的工作,张建龙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高度重视林权流转工作。林权流转是配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林改能否取得成效。

第二,加快林权流转相关立法,有效促进林权流转健康发展。制度建设很重要。中央和各地都要加快制定林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法的目的是促进林权流转健康发展,而不是限制。没有流转就不能实现要素优化组合、规模经营。

但是面对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要通过立法逐步建立新制度。如生态林能不能流转,以哪种形式流转?集体经营的集体林地能不能流转,以哪种形式流转?是不是所有的林权交易都要在林权交易中心进行?这些问题都要从理论和实践上认真研究。

第三,加强监管,确保林权流转规范运作。《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已有的要求,要得到认真的执行。林权交易机构要研究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交易流转的目的是促进林业发展,对林权流转要超前监管,防止炒林炒地。

第四,建立健全服务组织,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各地要搞好资产评估、林权交易、信息服务三个平台建设。没有评估就无法交易。有了交易平台,才能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交易,避免私下交易伤害农民利益,特别是为林权抵押贷款奠定了基础。对信息服务,社会有需求,农民有需求。

第五,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承包林地的规模效益。农民有自己的经营组织,经营好林地,并且取得很好的效益,才不会轻易转让林地,才不会造成农民失山失地。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局局长谢德新出席会议。来自北京等8个省份的林改处处长、中国林业产权交易所等8个林业产权交易所的代表,围绕当前林权流转情况、如何在林权交易中防止炒林炒地、避免农民失山失地、林权交易如何监管、林权交易后的林权证发放等问题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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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三叶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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