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基本情况
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是从事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一是决策服务。研究林业改革和发展中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决策机构制定林业政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意见;二是理论储备。研究林业经济理论,对林业改革与发展开展超前研究,提出前瞻性的理论思想和发展思路,同时为林业经济学科建设提供服务;三是研究组织。联系和组织国内外专家关注和研究林业改革与发展问题,增强林业经济与政策研究的社会参与度,促进决策科学化;四是人才培养。培养和造就一支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高素质林业经济政策专家和人才队伍。
2002年加挂“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社会经济效益测报中心”的牌子;2008年加挂“国家林业局调研室”的牌子,承担局党组交办的重要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起草、林业重大问题调研组织等职能。经研中心编制70人,内设1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调研一室(生态建设与保护研究室)、调研二室(国有林政策研究室)、农村林业政策研究室、林业经济理论和宏观政策研究室、资源经济与政策研究室、林业产业与市场研究室、林业法制研究室、林业与气候变化研究室、国际合作处、财务处、中国林业经济学会秘书处办公室、《林业经济》期刊社、绿色中国杂志社。
二、研究成果
近十年来,中心领导班子带领全体职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在服务决策、理论研究、机制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为林业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重大林业经济理论政策问题开展研究
自中心成立以来,在历届局党组的领导下,中心根据林业改革发展的时代需求,先后开展了400多项重点林业经济政策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在理论创新和政策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是林业基础理论研究。上世纪90年代提出了“两论一化”(林业分工论、木材培育论、林业产业化)基本理论,并推动了林业分类经营方针的实施;提出了林业两大体系理论(即比较健全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林业产业体系);最早开展林价理论研究,提出森林资源核算并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框架及政策,为推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奠定了理论基础;首次提出了现代林业的概念并参加了现代林业建设理论研究,建立了现代林业统计评价体系;根据局领导提出的“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的理论,组织开展了理论深化、科学论证等基础研究。承担了多项国家基础研究攻关项目(973项目)、子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这些理论成果对促进我国林业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林业经济实证性研究。自2002年以来,在局党组和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着国家林业专项工程和相继实施的重大林业政策,中心陆续启动了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社会经济效益监测、林业产业监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森林抚育政策监测等“四大监测”,系统、全面、持续地反映了政策执行情况和基层政策需求,对林业工程实施和重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客观的绩效评价,推动完善相关林业政策。
三是林业综合性政策研究。近年来,针对林业改革与发展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全方位开展了林业政策研究,涉及领域包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林业与自然灾害、森林抚育经营、林业公共财政支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生态补偿、林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森林保险、林业法制、木材安全、林业产业发展、林产品国际贸易、山区综合开发、高海拔地区生态保护等。同时,通过多种渠道把研究成果转化为完善林业政策的重要建议。
(二)组织开展林业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
在局党组高度重视下,2006年我局启动了林业重大问题调研工作,成立了局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研中心,具体承担林业重大问题调研组织实施工作。7年来,中心组织各业务司局和相关单位及地方林业部门,协调国家有关决策机构和著名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积极参与实施此项工作,形成了一支具有较高水平和丰富经验的调研团队,组织实施了115项林业重大问题调研课题。研究主要围绕关系林业改革发展大局和林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进行超前和战略研究,主要涵盖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林业、生态建设、生态文化、林业产业、林业与绿色经济、林业改革、木本粮油与国家粮油安全、林业与国家能源安全、木材安全、林业与气候变化、林业应对自然灾害、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业财政补贴政策、林区民生等重大课题。
林业重大问题调研成果对2008年中央10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出台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林业政策重大突破。同时,在中心联系协调下,促成召开了两次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银监会、保监会参加的联席会议,专门研讨扶持林业的金融保险政策;清华大学胡鞍钢教授提出了建立林业特区的建议,并向中央领导提交了专题报告;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提出了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重要建议;中央党校赵建军教授提出了树立大林业观的政策建议等,这些成果对学术界和决策层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特别是最近几年,林业重大问题调研成果通过有关研究机构和学者的内参渠道、中心内部的《决策参考》、国家林业局政府政务信息专网和知名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刊发之后,多次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局领导重要批示。如“扩大内需与加强林业建设”报告得到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等批示,“保护天然林资源 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生态资产”、“林业发展转型与绿色新政”、“改造荒漠沙漠 践行绿色发展”报告得到回良玉副总理批示。
(三)扎实做好国家林业局重点工作
中心先后参与起草2003年中央9号文件、2008年中央10号文件和胡锦涛主席在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讲话等重要文件;参加中央林业工作会议、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东北亚地区生态保护(伊春)论坛、历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或会议组织工作;参与编制林业“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及专题研究;参与《林业产业规划》(2003年-2006年)、《我国高海拔地区生态建设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局领导安排或各司局委托的各类专题调研;参加森林防火条例、林业行政许可、林业行政复议、湿地保护条例以及森林法修改等立法工作;参加每年“两会”建议提案答复工作,答复了大量征求意见提案。据统计,从中心成立至今,中心共承担了400余项国内外课题研究(含169项重点课题)和重大调研任务,为我局及有关司局单位开展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政策支持。
(四)凝聚各方研究力量参与林业研究
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的研究力量,参与林业经济理论政策合作研究,努力提升研究水平,扩大林业影响。中心与中农办、中央政研室、国研室、发改委、财政部、国研中心等政府机构紧密联系,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参与重大课题的研究、调研和论证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问题,完善林业政策;除了各大林业院校外,与中央党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著名高校和研究院所建立了密切联系,吸引了一大批著名学者专家参与到林业研究中来,包括厉以宁、胡鞍钢、温铁军、宋逢明等著名专家学者都对林业宏观形势和政策走向提供了重要的咨询意见,对重大课题研究进行论证把关;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林联、国际热带木材组织、国际环境与发展研究所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的林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2003-2010年执行的中澳合作“中国西部省区土地可持续利用”和“中国土地利用效率研究”项目,深入探讨了我国利用市场手段进行林业生态建设的理论与实践。2008-2012年执行的中德技术合作“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政策与模式”项目,充分吸收德国森林经营经验,对三省研究点制订了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2004-2006年,由亚洲开发银行支持,中心与财政部农业司、局计资司共同承担的“林业重点工程对消除贫困的影响”获得亚洲开发银行优秀项目和国家财政部优秀技术援助项目。2009-2010年,中心和财政部农业司、计资司共同承担的、由世界银行资助的“中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相关主要政策问题研究”顺利实施,取得重要成果。通过合作研究,加强了与国内外学术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沟通联系,为林业经济理论政策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依托资源和多层次的研究力量。
(五)建立健全监测和研究网络体系
在“四大监测”基础上,目前中心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林业工程社会经济效益和林业政策监测网络体系,覆盖全国28个省(市、区)、437个县(企业、自然保护区)、700个村、11633个农户和职工家庭。其中,林业重点工程社会经济效益监测覆盖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8个县(森工企业和自然保护区)、350个样本村和林场、1656个农户和职工家庭;林业产业监测覆盖4个省、22个重点林产工业公司和国有企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监测覆盖7个省,70个县,350个村和3500个农户;森林抚育监测覆盖4个省,57个县(森工企业、国有林场)、682个农户和职工家庭;“林业重点工程对消除贫困的影响”研究项目建立了6个省区15个县3375个样本农户16年的数据;“中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政策问题研究”已经积累了9个省区、18个县2420户6年的数据;林业重大问题调研项目在各省级林业部门都设立了由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处级干部组成的调研联络员队伍,组织配合开展调研工作。随着监测工作的拓展,监测网络还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这些监测和研究网络为动态真实地掌握来自基层的第一手资料、反映工程和政策实施效果、了解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调整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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