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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农村可借鉴荷兰经验 把农民变企业家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孙冰  2006/6/5 9:30:03

    提到农业和农村,人们大多会想起耕牛、爬犁、拖拉机……而在荷兰,这种印象恐怕要被完全颠覆——荷兰农村意味着风车、郁金香、奶酪、甚至凡·高……

    荷兰王国位于西欧北部,面积41528平方公里,仅相当于3个北京的面积,而其中耕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0.8%;荷兰的人口约为1627.3万人,农业劳动力约占总就业人口的3%。

    但荷兰却是个农业“大国”,十几年来,在世界农产品净出口额的排行榜上,头把交椅几乎都被荷兰所霸占,而农产品总出口也一直在世界上数一数二,可与美国比肩。

    “荷兰农产品出口只比美国略低,这是不算鲜花和海产品贸易在内来计算的,如果将这两部分也加入,那就大大超过了美国。”荷兰大使馆农业处参赞助理王永锋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

    根据荷兰中央统计局数据显示,2005年荷兰园艺业(水果、蔬菜、花卉和植物)出口总值达126亿欧元(包括再出口),比2004年多出3亿欧元,再创历史新高。

    王永峰是农学出身,后来到荷兰留学,他对荷兰的农业发展很有感悟:“荷兰十分重视科技创新,重视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重视农业发展结构规划与调整以及其他产业同农业的协同发展。”

    “荷兰虽然国土面积小,人口不多,但其人口密度很大,人均土地面积比中国还少,也存在耕地面积不足的问题。”王永锋说:“所以,荷兰在农业发展方面的一些经验对中国很有借鉴意义。”

    5月24日下午,荷兰王国农业、自然及食品质量部大臣凯斯·魏尔曼(CeesVeerman,NetherlandsMinisterofAgriculture,NatureandFoodQuality)先生在北京接受了《中国经济周刊》独家专访,就荷兰农业发展所取得的经验与本刊进行了交流,并对荷兰倡导的“活力四射的农村”与中国的“新农村建设”谈了其个人见解。

    把农民变成“企业家”

    《中国经济周刊》:能否和您分享一下荷兰在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

    魏尔曼:简单地说,我们的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19世纪的时候,欧洲的很多国家,包括荷兰都面临着来自他国农产品的大量进口,大部分其他国家都采取限制的措施,阻止这些廉价的农产品进入本国,以保护本国农民的利益。但是,我们并没有这样做,我们着力于在国内创造更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条件,比如我们加大对农业科技的研究投入,开发优质的教育,为农民提供技术推广服务和职业培训,这也是今天荷兰农场更有竞争力、农民拥有更高生产力和生产效率的重要原因。这种模式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提升,也推动了农村的发展。

    其次,荷兰农民之间的合作也功不可没。农民合作社(Cooperative见注1)是农民自发形成的新型的合作组织,他们一起耕作、生产和加工农产品;一起购买化肥等农资;一起销售产品等等。在这些合作的基础上,他们还一起进行发明和创新,并使其成为现实,开发出新的技术和新的生产方式。

    最后一点也很重要,在金融领域的农民合作社,也就是现在的“拉博银行”,它是荷兰农业领域最大的金融机构。它以相对低廉的利率为农民办理农业信贷用于农场经营。“拉博银行”和它的经营模式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见注2)

    《中国经济周刊》:您刚才提到的农民合作社是由农民自发组成的,政府或者企业在其中有没有起到主导或者推动作用?

    魏尔曼:农民合作社最初是由荷兰农民自发形成,因为他们的知识和经验告诉他们,合作可以增加他们的力量,比如通过合作,他们就可以有能力修建工厂,同时还可以共同抵御风险。你知道,建造一间加工厂,把自产的牛奶制成奶酪,这对于单个农民来讲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集合起来就成为了可能甚至是必须,因为这样更有效率。

    他们在银行领域也进行合作,可以向银行争取更加优惠的贷款,于是就产生了一种新的生产形式。

    而政府和社会就是创造各种条件,使农民能够办成这些事情。政府的角色是制定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使农民合作社的利润可以合理地在农民之间分配,而政府只从中提取其中的一小部分利润。

编辑: 木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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