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吉喜:生态红线禁止开发不等于不要发展
来源:中国园林网 作者:栀子花
个人简介:
高吉喜,男,博士,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环保部南京环科所所长,区域生态保护创新基地首席专家。致公党中央环境与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主要事迹:
高吉喜
占全市国土面积28.69%的省级生态红线区域划定至今已逾一年,守住“生态红线”就是守住生存与发展底线的观念也渐入人心。昨天,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开班,邀请了环保部南京环科所所长高吉喜、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以及省环保厅生态文明处处长英剑波等专家,专题介绍如何管理生态红线区域。培训中,专家们认为,无锡虽在国内率先划定了生态红线区域,可在实际操作阶段,面对红线区不应止于“死守”,更需要运用制度创新,管“活”生态红线区。
“生态红线禁止开发,并不等于不要发展。”主持全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的高吉喜一开讲,就纠正了一个普遍误区。他说,从国内外的生态保护实践来看,生态红线区域内,一切对环境可能造成污染的工业、企业肯定不能进入,但适度发展旅游业或者农产品深加工可以允许,特别是湖滨岸带的生态红线区,种植农作物对水土保持、水体自净等十分有益。
对无锡情况十分熟悉的英剑波也赞同这个观点,他认为,无锡已经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特殊物种保护区为主,若是停止发展、禁止人类活动,不仅影响市民正常生活,也不利于红线区域在现有的环境基础上改善、变“绿”。基于此,他提出:“最好的保护是利用经济杠杆,盘活生态红线区域内的各种资源,撬动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环境的保护与改善,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投入,过去仅凭政府“买单”的模式,不能维持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王金南以无锡治理太湖时开征排污费为例,深入浅出地讲述了对自然资源“明码标价”的必要性。“企业向太湖排放污水,赚得的利润并不需要扣除污染治理费用,而且在导致供水危机后,也没有受到法律惩罚。”王金南认为,只有坚持“使用资源付费、破坏生态付费”原则,让企业重新算清生产成本,才能从源头止住环境破坏。
有付费方还需有受益者,完善生态红线区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补偿机制成为当务之急。得知无锡正在制定生态补偿方面的地方法规,高吉喜特别建议,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是生态保护区的“浓缩精华版”,是政府承诺必须管控好的、对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发挥特殊作用的最小面积,因此,生态补偿时必须向红线区域倾斜,从而引导居民、企业尽快退出,给其他自然资源留出更大、更好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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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栀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