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沈跃跃,女,汉族,1957年1月生,浙江宁波人,1977年5月参加工作,198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全国妇联主席。
主要事迹:
沈跃跃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今年5月~9月,全国人大环资委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组成5个检查组分赴10省(市)进行了检查。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各地各部门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法律制度、依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这次检查突出重点区域,检查组检查了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紧紧抓住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通过检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同时与立法工作相结合,征求各方面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为修改法律打好基础。
沈跃跃在报告中指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将防治大气污染作为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举措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制定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依法推动工作深入开展。2014年上半年,74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7.9%,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6.5%,达标天数比例提高1.6个百分点。
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
到今年上半年,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机组占总装机比例已分别达到93%和63%。
报告指出,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国家已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作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持续推进。各地积极推动排污收费制度的实施,不断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北京、天津等地提高了5~15倍。大气污染防治标准不断完善,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细颗粒物、臭氧和一氧化碳浓度限值纳入指标体系,制定了200多项涉气环境标准、技术政策和规范等,不断提高火电等重点行业排放要求,对重点区域实施特别排放限值,部分地区进一步严格了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监测体系不断健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了统一的监测方法,建立了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全国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逐步建立。各地不断推进环境影响评价、限期治理等法律制度的实施,对防治大气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地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河北省从去年11月到今年上半年共压减钢铁产能近2000万吨、水泥产能近3000万吨。同时,各地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各地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到2014年上半年,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机组占总装机比例已分别达到93%和63%。各地不断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淘汰高排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今年1~8月份共淘汰331.7万辆。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同时着力防治燃煤、扬尘和其他污染。多数重点城市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推进洁净煤生产和使用。
《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中存在哪些问题?
2013年,环境保护部接到的举报案件中,大气污染类占73%,但在全年查处案件中,大气污染类仅占12%。
沈跃跃在报告中同时指出,从检查情况看,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问题一: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
沈跃跃说,有的地方政府过于追求发展速度,重化工产能快速扩张,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污染、高耗能的产能严重过剩,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明显。2013年,工业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73%,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占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79%。部分老工业城市主城区及周边还存在大量重污染企业,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二是能源结构不合理,燃煤污染问题突出。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改善能源结构、积极发展清洁能源重视不够,煤炭消费量增长较快,弃风、弃光现象严重。2013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达36.1亿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5.7%。特别是在北方冬季采暖期,燃煤量大面广、管理粗放,城郊和农村散煤燃烧后直接排放,导致空气质量季节性下降尤为明显。
问题二: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责任尚未完全落实。一是环境执法不到位。有的地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存在人情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违法排污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二是基层监管能力严重不足,调查难、取证难、查处难问题突出。2013年,环境保护部接到的举报案件中,大气污染类占73%,但在全年查处案件中,大气污染类仅占12%;三是监管职责不够明确。据有关部门统计,《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52项管理职能中,有20项没有明确管理部门。有的管理职能存在交叉情况,比如,机动车管理职能涉及环保、公安、工业、交通、质检等13个部门,部门间未能有效协调联动。
问题三:企业防治污染主体责任不落实
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尚未真正落实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有的企业治污设施建设滞后,技术水平低,提标改造进展缓慢,难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部分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采取“一来就停,一走就排”、“昼停夜排”、瞒报虚报监测数据等方式应付和逃避执法监管。此外,企业违法排污被查处后的罚款额度远低于治污成本,不少企业宁愿缴罚款也不主动治污。
问题四:应对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措施不完善
报告指出,针对当前大气污染的区域性特点和复合型特征,现有的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缺乏区域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的统一规划,车用燃油品质、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保、能耗的标准不一,缺乏统一的区域产业准入目录,环评会商机制有待完善。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尚不健全、应对能力有待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的信息尚未完全共享。综合防治污染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对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不够,难以实现对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