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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干杰:让生态保护红线成为“铁线”

来源:瞭望观察网  作者:李绍飞  

李干杰:让生态保护红线成为“铁线”

个人简介:

李干杰,男,1964年11月出生,汉族,湖南望城人,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核反应堆工程及安全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主要事迹:

李干杰

李干杰

生态保护红线一定要划得实,管得住,效果好,有权威,才能真正使生态保护红线成为一条带“高压”的“铁线”。

继18亿亩耕地红线之后,生态保护红线已成为另一条国家层面的“生命线”,承载了经济社会建设的底线思维。

作为生态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生态保护红线首次被写入中央文件,成为生态文明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年初,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全面展开,地方相关试点亦相继启动。

同时,新修订的环保法明确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为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然而,生态保护红线从“划线”到“落地”,仍面临一系列的困难、挑战甚至阻力。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如何破难攻坚,让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真正生根发芽,成为严守生态安全的“铁线”,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的前景与生态建设大业的成败。

日前,记者独家专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从生态保护红线的提出到入法,从制度建设中收获的成绩、经验到改革中出现的难题、阻碍,从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期盼到相关制度创新的思考,李干杰全面深入地解读了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意义、内涵和方法。

生态红线已提升到法治高度

记者:“生态红线”这个提法有哪些具体考虑?

李干杰:“红线”概念最早被住建部门用作道路、建筑用地的控制线,随后“红线”概念逐渐被国土、环保、水利、林业、海洋等管理部门使用,比如18亿亩耕地红线、生态红线及水资源红线等。因此,“红线”除了指管控对象的空间面积和界线外,还包括数量、比例或限值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的提出和实施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意义重大,要想全面理解和认识,必须要从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的背景和发展过程两个方面说起。

生态保护红线最初出现在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其中明确要求“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可见,生态保护红线的初衷是一条空间界线,划定生态红线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同时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记者:后来具体实践中,生态保护红线出现了哪些新的变化?

李干杰:生态保护红线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层面的深化:一是从单一性的部门管理措施深化为综合性的政府改革任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最初是环保部推动的一项工作,而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成为我国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并明确纳入到各级政府工作目标中。

二是从行政性的政策要求深化为强制性的法律规定。2014年4月,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规定,标志着生态保护红线提升到法治高度。

三是从单纯划定生态保护控制线深化为对特殊区域或限值的综合管控。随着政府和社会各界认识的提高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划定红线以后如何监管、补偿、考核将更加受到关注。

编辑: 珊瑚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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