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每亩每年10至12元计算,全市今后每年仅林地使用费可达2000多万元――林改见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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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竹山致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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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沟施肥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离集体商品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林农对山林的经营和管护加大了投入,乱砍滥伐现象得到根本性杜绝。过去普遍存在的村干部在处置集体林时搞暗箱操作、挪用截留转让资金而不投入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违法现象也杜绝了。
林农在商品用材林经营和竹业开发方面,可以安心投入,放心经营,因而收入提高。据统计,2005年永安市农民人均收入为4625元,其中经营林业收入为2430元,占人均总收入的52.5%。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而且每年还可以从外地引进2至3万名的外来劳动力,同时解决了村集体的收入问题。这次林权制度改革后,村集体就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收入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据测算,若按永安市当前林地使用费平均每亩每年10至12元计算,全市村集体今后每年仅收取林地使用费一项就可达2000多万元。
林改初见成效,但如何巩固成果并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和林竹产业发展,又成为一个新的问题。永安市委、市政府筹建与林权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林业信息中心、木竹交易中心等管理和服务机构,以此引导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稳步推进林权证抵押贷款试点、按面积控制采伐限额试点和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模式试点工作。创新,让林改更有生命力。
林业要素市场建成以来,已达成林权流转交易面积30.07万亩,交易金额达2.83亿元―― 市场产生了
永安从清除政策性障碍入手,改革木材流通体制,实行木材产销直接见面,木材价格随行就市、竞争经营的新体制;实行木材源头预征林业税费的木材税费改革,全市木材、毛竹税费负担分别下降35%和50%以上。同时,对资源林政管理进行改革,实行竹木制品按企业终端产品计征林业规费、按面积轮伐采伐管理等一系列办法,使林农们可以根据效益,或砍或种,或伐或留。
林农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政府的注意力放在构筑从种植、流通、加工到科技服务的完整产业链上来。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林竹加工企业19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6家,年加工木材50万立方米,竹材1500万根,笋2万吨以上。笔者在亨雅竹业公司看到,一根根粗壮的毛竹通过切割、炭化、刨光、上胶等十多个环节加工后,变成了走俏市场的竹地板,价值比出售原竹提高了十几倍。林竹加工业的蓬勃发展,拉动竹木价格一路走高,胸径10厘米的毛竹价格由原来的每根6元涨到16元。
种树、种竹有利可图,与林地、林木有关的交易日益活跃,永安市因势利导,全国第一家林业要素市场在永安应运而生。通过这一平台,永安林业实现了由资源经营向资本经营的转折。开张仅半个多月,来自全市各乡镇的林权流转信息、林木交易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连续不断地对外发布,林木林地权证登记、资产评估、抵押贷款等功能一应俱全。目前,已达成林权流转交易面积30.07万亩,交易金额达2.83亿元,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7亿元,预计今年可突破2亿元。依托这个市场,林木不需砍伐,随时可以交易变现,林木、林地成了全社会均可参与、乐于投资的产业。
11个方面的林业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正在全市范围内纵深推进――改革配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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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海生态旅游
新的林业产权制度能否落实,配套改革是重中之重。
“永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我们看到了林子长起来、林农富起来、林业活起来、林区强起来的希望。全市出现了资源增量、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三增局面显示出勃勃生机和强大的生命力其意义已经超出林业行业本身必将对以林为主的广大农村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为占中国林业大半江山的集体林区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在对永安集体林权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后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如此评价。他要求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有效途径最终实现“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集体林权改革六大目标。
于是,11个方面的林业配套改革措施在全市范围内迅速铺开。
一是进一步稳定家庭承包体制,逐步实现均山、均权、均利的改革目标;二是强化对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扶持,进一步规范股份合作林场的组建与运作;三是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推广农村信用社林权证小额信用贷款等模式,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林权证抵押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四是逐步完善林业保护体系,促进林业可持续经营;五是进一步规范林业社会化服务协会的组建与运作,加快建立和完善便民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六是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新模式,实现与全省森林采伐编限完全对接;七是创新完善生态林保护管理机制,探索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路子,缓解生态林区群众生产生活与资源保护的矛盾;八是拓展林业要素市场平台,扩大交易规模;九是规范林地使用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完善林区社会保障机制;十是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增强林业发展支持;十一是创新林业工作机制,实施产业带动。
林改结硕果林区尽欢颜。随着各项配套改革的逐步深入永安林业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永安,以绿色生态的独特魅力荣膺“CCTV2006年度中国魅力城市”称号的福建明珠,也正在为我们找到一条清晰的解决“三农”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林地发展之路。
永安林改成功的关键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说,18亿亩耕地解决了中国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43亿亩林地却没有解决13亿人的用材问题,更没有满足社会对生态的需求。他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深入推动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而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要求是十分必要的。
也许是因为有了永安市林改工作成功的经验,国家林业局从今年起将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而永安市的林业为什么有今天这样大好的局面呢?笔者认为,关键是制定了一条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好政策,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
首先,永安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林业生产责任制。2003年4月福建省政府为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下发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在全省开展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对历次改革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区分不同的情况加以巩固、完善和提高,保持了林业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维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首先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改革的主要形式有:①产权到户,联户经营;②产权到户,家庭经营;③产权转让,自主经营;④形成实体,规模经营;⑤林地租赁,自主经营;⑥交纳押金,承包经营。经营期限为30至50年不等。其次始终坚持“两个确保”的原则:即确保森林蓄积总量不减,确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三是突出生态优先的原则。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一年的努力,目前已全面完成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农投入林业的积极性,使林地的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解决了“三个乱”(乱砍、乱卖、乱来)和“四个难点”(农民增收的难点、集体经济收入的难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难点、村级组织集中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难点)。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生产发展,达到了农民增收,集体增财和农村稳定。
其次,永安市商品林按基础产业进行管理,公益林管严。永安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对林业进行分类经营。商品林放开经营,严格按照森林经营方案下达每年的商品材采伐指标,不受材种限制,避免了采伐指标安排的随意性。对农民生产的木材只要交完税费后(税费标准是:杉木规格材112元,松、杂规格材85元/m3,即杉木、松、杂木规格材,育林、维简费按20%收费,木材综合利用减半收费),允许产销直接见面,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由于林业税费负担轻,又有经营山林的自主权,林农经营山林的积极性充分迸发出来。在公益林方面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按公益事业进行管理,永安市现有生态公益林86.8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的22.7%,均通过聘请护林员,全面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
第三,永安市实行放水养鱼,扶持林业发展。林业局实行政企分开后,有干部职工289人(含林业站、检查站),其职能是负责全市的林政管理,工资、费用全额财政拨款(2005年财政安排403万元),每年永林集团上缴市财政的利润,市政府全额返拨给林业部门(单位),用于发展林业生产。
最后,永安市林地坚持有偿使用。除自留山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村集体林地,原则上都必须上缴林地使用费,收费标准为每年平均每亩达10至12元。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今年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林业、振兴林区、富裕林农的目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毫无疑问,集体林权的改革对于提高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推进农村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等方面都将发挥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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