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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延期银柳腐烂 买卖双方各执一词(图)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朱榕 俞松 日期:2007-3-12
由成都托运来的2000捆银柳比原定时间迟6天到达福州。接到提货通知时,银柳花束早已霉烂。由于货款已事先汇去,这意味着提货人刘先生要为此买单。11日,刘先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此事。
鲜花全部烂在货运公司仓库内 刘先生告诉记者,因要参加在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年货展销会,他于2月3日向成都太阳花卉公司订购了2000捆银柳,并预付了2100元货款。按照托运方成都闽莆货运有限公司“成都—福州44小时”的承诺,2月5日发出的银柳在2日内就可到达福州。但直到2月13日,刘先生才接到提货通知,银柳在路上耽搁了8天后,全部腐烂变质。当日,刘先生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但货运公司退回300元运费,并要回提货单就想了结此事。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回头想了又想,觉得实在不甘心。 11日下午,记者随同刘先生来到福新东路上的成都闽莆货运有限公司福州分点,一位吴姓负责人接待了记者。吴先生告诉记者,“44小时”指的是火车托运的情况。由于刘先生赶在春运期间托运,货物一律采取汽车托运的方式,时间会往后延迟。这些情况在当初托运时,他们曾跟发货方交代过。货物交接单上并没有发货方注明的期限,指明某日前必须到,他们就按照普通货物来处理。 货运公司事前是否尽到全部告知义务?记者11日试图联系成都太阳花卉公司发货负责人岳先生。岳先生在拒绝接受采访后关机。刘先生表示,如果纠纷焦点在于货运公司是否尽到全部告知义务,他会争取先跟发货方联系,了解实情后再确认该由谁来担责。 编辑:红豆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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