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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劣质种球坑害花农追踪 涉案公司变空壳
来源:都市时报 作者:李元涛 日期:2007-3-16
昨天(15日),涉及劣质种球事件的荷兰菲尔蒙公司办事处原驻地内,新成立的达启农业有限公司照常上班,工作人员多是原来办事处的人。除早已摘除的菲尔蒙公司招牌和证照外,公司现状和以往没有明显区别。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斗南花卉市场内原菲尔蒙公司的驻地,公司除已摘除招牌和证照外,原班人马还是干着相同的事。办公室内卢姓工作人员大方地告诉记者,该办公地点现在属于“昆明达启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是原菲尔蒙公司驻昆办事处负责人荷兰人安德鲁。达启公司与菲尔公司驻昆办事处仅在业务上有联系,其他无任何关系。她特别强调两个单位之间的财务是独立的。记者问安德鲁先生的去向时,一名工作人员说他并不在国内。 办公地点没变、人员结构没变,只是办事处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变更让种植户慌了神。他们担心,菲尔蒙公司驻昆办事处故意隐藏转移资产,最终赢了官司却得不到赔偿。 随后,记者在云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处了解到,菲尔蒙公司驻昆办事处曾打算注销该机构,但此前法院已冻结了该公司的注册资料。 “这家机构并没有注销,但法院也没有从菲尔蒙公司驻昆办事处账目上找到钱,赢了官司是否能赢得赔偿,现在真不好说。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看着大棚里弯着腰的百合花,种植户们还没有想出更好的办法。 种植户一方代理人杨律师告诉记者,昆明启达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今年2月份,目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启达公司与菲尔蒙公司驻昆办事处递交公司财务情况,以确认两家公司之间是否有直接联系。 昆明经典阳光律师事务所处理涉外官司较有经验的解家玺律师认为,在法理上有一条“揭开公司面纱”的理论,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原办事处与新成立的公司有直接联系,法院可以判决新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如果种植户合法权益确实遭到侵害,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是没有门路。可收集相应证据,通过合法程序向荷兰的花卉协会或驻华使领馆进行投诉,他们绝对不会保护在他国违法经营的本国公民,因为这坑害的不仅仅是中国农民,同时也损坏了作为农业贸易大国荷兰在中国的贸易形象。”解律师说:“荷兰作为一个成熟的农业贸易大国,违法经商的成本是非常高的,荷兰公司一定会权衡这一利弊。” 编辑:红豆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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