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入境的兰花被佛山检验检疫局查获
昨天,记者从佛山检验检疫局获悉,85株以快件形式入境的观赏植物———兰花被查获,因货主无法提供检疫审批证明及输入国官方检疫证书,该批兰花被依法销毁。 据了解,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入境植物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必须办理引进种苗检疫审批手续,货主在办理入境手续时,要提供输出国官方检疫证明等有关单证,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严格的植物检疫,以防止有害生物传播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