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化“七项原则”为林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E木业网 2013/9/10 15:10:50
日前,从湖南省新化县林业局传出好消息,截止到2013年8月底,新化县经工商注册的林下经济合作组织已达42家,全县林下经济资产规模已突破50亿元。据了解,新化的林下经济得快速发展壮大,得益于该县制定了“七项原则”为林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发展林下经济中,新化坚持生态主导作用,坚持资源合理配置,做到资源开发与保护并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从而促进了林下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实现了生态与经济效益双赢。
二政府引导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管理、监督、推进等方面的引导作用,通过不断完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信息、人才、技术、资金等服务,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根据市场需求和科学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地确定林下经济发展重点。
三突出特色的原则。根据本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和市场经济条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多元发展。重点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林药、林茶、林菌、林禽、森林旅等产业。
四企业运作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规律组织、协调、实施林下经济的、开发和产业化工作。大力推广“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形成专业合作组织、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局面。
五科技支撑的原则。加强与有关科研、技术推广机构的合作,大力引进应用推广林下种养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系统整合人才技术资源,建立综合技术服务组织。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传授林下经济实用技术,培育农民技术骨干,带动千家万户发展林下经济。
六坚持龙头带动的原则。在合理经营的基础上,强化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基层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引导林下经济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扶持,重点扶持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大户与林下经济示范林基地建设。
七致富群众的原则。近年来,新化通过充分调研,大胆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机制,调整种植、养殖结构,选择有特色、有潜力、有前途的项目。让百姓种植具有本地优势与特色的天麻、黄精、灵芝、金银花、厚朴、有机茶、玉竹、五加皮、茯苓、蘑芋等,同时注重森林景观胜地及独具梅山风情的农家乐建设,有效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群众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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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珊瑚树